黃郁真
被魔法師關在洞穴中的阿拉丁,終於意識到魔法師不過是把他當成工具人,想利用他拿到油燈罷了。
「難道...我們之間的羈絆都是假的嗎?好想要有真心對待我的家人啊!」
阿拉丁跌坐在地,無意識的掏出懷裡的油燈用衣服擦了幾下,燈神便跑了出來。
阿拉丁跌坐在地,無意識的掏出懷裡的油燈用衣服擦了幾下,燈神便跑了出來。(圖片來源:DISNEY PICTURES)
「主人,您有什麼吩咐呢?」因為太久沒有被召喚,燈神拍了拍身上的灰塵。
「可以給我一個像彌豆子的妹妹嗎?」
「主人,您鬼滅之刃看太多了,請不要為難小的。」燈神露出非常傷腦筋的表情,心想這小子是不是在 cosplay 十二鬼月。
「好吧,那你把我弄出洞穴。」語畢,阿拉丁就發現自己已經回到地面上了,燈神超猛der。
一個吃太飽的午後,阿拉丁在路上散步時撞見一位宇宙無敵大美女,馬上一見鍾臉想跟對方結婚生小孩。
但這位美女其實是尊爵不凡的公主,因此未來岳父 aka 國王開出了嚴苛的迎娶條件。
然而手拿神燈的阿拉丁根本就是開掛,要多少錢就有多少錢,最後獲得國王認可,成功與公主結婚,小倆口婚後就一起住在燈神變出的宮殿裡。
但魔法師其實一直在偷偷觀察阿拉丁的一舉一動,有天他趁著阿拉丁不在時裝扮成雜貨商,走到宮殿門口叫賣:「來喔~好康逗相報喔~舊油燈換新油燈喔~」
公主知道阿拉丁有個油燈,但已經很舊了,於是心想「幫老公換成新的油燈,他應該會很開心吧嘻嘻,我真是個好老婆>///<」就把舊油燈拿下去換成新油燈了。
神燈一到手,魔法師便召喚出燈神,把公主與宮殿都瞬移到別的地方,從此成為神燈的新主人,嗎?
神燈到底是誰的?
用舊油燈換新油燈的行為,是相互約定移轉金錢以外的財產權,法律上叫做「互易」。
接著我們要先釐清一件事,那就是阿拉丁早在占有神燈這個無主物時,就成為了神燈的所有權人,並不會因為和公主結婚,成為夫妻,神燈就變成是他們兩人共有。
因此神燈其實只屬於阿拉丁,那麼公主可以代替阿拉丁就神燈進行「互易」嗎?
把配偶的東西交給別人,可以嗎?
如果是用「配偶的名義」就配偶的東西進行互易,叫做代理,照理說需要配偶的授權,否則就是無權代理。
然而考量到配偶間經營家庭,在家務上常會需要幫彼此做事,於是民法規定夫妻在「日常家務」上,互為代理人,不需要特別經過對方授權,代理對方所做的行為就會有效。
不過把只有阿拉丁在使用的舊油燈換成新油燈,可能不算是日常家務而仍有無權代理的問題,相反的,如果是用「自己的名義」就配偶的東西進行互易,則是涉及無權處分的問題。
在這兩種情況,若阿拉丁事後不承認這筆交易,神燈就應該仍然是屬於阿拉丁的。
但如果是無權處分的情況,當交易對象並不知道處分人並不是真正的所有權人時,法律會選擇保護這個善良又可憐的交易對象而讓這個處分有效。
不過像魔法師這種本來就知道阿拉丁才是神燈真正的所有權人、公主是無權處分的人根本沒必要受到保護。
啊話說回來,燈神才不鳥法律咧,誰管你是不是神燈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