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魚水之歡後的媒體霸凌

簡鳳儀(國巨法律事務所律師)
張大中(前東森電視司法記者,現任高中國文教師)

日前,某網紅遭周刊媒體爆出,使用同志交友軟體約一夜情,在「沒有伴侶關係」與「沒有使用毒品性愛」的前提之下,對話中的另一方,爆料給媒體、媒體也如實刊出。從法律與媒體觀點深究這兩個層次,可以發現,不管是曾被譽為「第四權」媒體公器,還是普羅大眾,對於個人主體的隱私意識,還是相當薄弱。

一、「爆料者截圖爆料予週刊行為」:明確涉犯個資法

因爆料人也是這次「約炮談話」的一方,雖然將對話截圖,並不該當《刑法》妨礙秘密罪「竊錄他人非公開談對話」的構成要件,然而對話內容,涉及個人性傾向與性生活,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所謂的「特種個資」,使用上應符合第6條之規範,因此,爆料者如意圖營利而將對話截圖提供給週刊,則涉有《個資法》第41條刑事責任。同理,該周刊揭露網紅性傾向與性生活,係違法行為,已經不辯自明。

二、「公眾人物到底有沒有隱私權?」:新聞自由的範疇何以界定?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提到,人民基於《憲法》所保障的隱私權,得決定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在何種範圍內、於何時、以何種方式、向何人揭露之決定權。簡單來說,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我要不要出櫃?」、「我要不要公開?」。或許,有人主張,網紅身為公眾人物,在新聞自由下,隱私權就須退讓。但請注意,《憲法》上所謂「新聞自由權」,是指媒體在為了提供「有價值」的新聞資訊、或是為了促進公眾事務、監督政府,而才有所被保障。

日前網紅遭週刊爆料強迫出櫃事件顯示,不管是曾被譽為「第四權」的媒體公器,還是普羅大眾,對於個人主體的隱私意識,還是相當薄弱。示意圖。(資料照)

但,諸位可以細想,網紅的性傾向以及性生活算是「有價值的」新聞內容嗎?還是只是無意義的花邊新聞?答案同樣自明。

進一步分析,按照《釋字第689號理由書》可知,所謂的「新聞自由」並非絕對,現今常有媒體,為滿足社會大眾「獵奇心理」,而打著新聞自由大旗,恣意踐踏他人人性尊嚴,其實沒必要,也不應該。

三、「性別少數的另類霸凌」:多元性別平等意識薄弱

其實,類似案例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數年前,已收掉的《壹週刊》,也曾以數張同志交友軟體截圖,刊登某電視台男主播疑似「約歡」的新聞。不過,此次網紅事件見刊,何以引起群眾憤慨?除了媒體侵犯他人隱私權外,同樣踩到近兩年聲量紅紅火火的婚姻平權與多元成家議題。

2017年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748號解釋理由書》提及,在我國,同性性傾向者過去因未能見容於社會傳統及習俗,長期受禁錮在暗櫃深處之內,受到各種現實與法律上的排斥或歧視;又,同性性傾向者因人口結構因素,為社會上孤立隔絕之少數,並因受刻板印象的影響,長期以來,一直是政治、法律和社會結構裡的弱勢。

不過,該週刊卻以如此粗糙的方式,曝光網紅的同志身分,讓網紅被迫將性傾向攤開於眾,供人檢視,此舉不禁讓人懷疑該周刊是否刻意歧視同志?雖然該周刊連三道歉,強調自家媒體「最是支持婚姻平權」,卻以恰巧、無意觸及性傾向問題迴避其所踩及的地雷,顯見該周刊並無尊重性別多元與自主性意識。

從法律實務觀點來看,此篇報導非但加深社會對於同志刻板印象、有可能使得當今社會,更不待見同志,同時,破壞眾人在多元性別平等領域多年的努力。縱然,立法院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眾團體及社會尚在性平之路辛苦奮鬥時,周刊如此一報,難免讓人覺得,人神共憤。

最後,本事件涉及同志議題,網紅轉化危機,另拍一支影片,奮力反擊,在當今人權與同情的氛圍下,該周刊顯見受到社會強力批評,接二連三公布「向讀者報告」的媒體自律會議記錄,盼能亡羊補牢。

新聞事件,會隨著時間,而被社會與大眾淡忘;但對於當事人造成的創傷,確實得花好一段時間,才得以結痂復原,甚至抱憾終生。深究此案,除了涉及性傾向議題外,仍需深思的另一個「媒體揭露隱私」的亂象。縱使,該新聞報導當事人並非同志,其恣意報導一個未婚單身男/女的交友與性生活,究竟可否成為新聞自由所保障的範疇?

無論新聞當事人,是男是女、異性戀、同志族群、雙性戀⋯⋯,在沒有婚姻或伴侶關係、無使用藥物性愛、做好安全措施等三大前提之下,新聞媒體(包含新興網路媒體)、公部門、私人企業,以及普羅閱聽大眾,都應尊重他人個資與性傾向的隱私權,杜絕此類毫無新聞價值,且惡意揭露他人隱私的報導。

因為,當閱聽眾手指輕輕一點下去,創造了一次點擊率,為媒體帶來流量,進而帶來廣告效益,但也卻在這一次點擊之中,又再次在新聞當事人的傷口上,灑上加深痛楚的一把鹽。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