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童話法律》不是我的小孩,我愛他有用嗎?

認領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就是他一定要是親生的才有辦法認領,並且認領這件事是專屬於爹地的,只有生父才能認領非婚生子女!

◎童話法律

鴨媽媽有四顆蛋,卻總有一顆孵不熟,隔壁的鴨大姨還以過來人的經驗勸鴨媽媽:「我之前也孵過這種蛋,看他的樣子八成是一隻火雞,連泳都不會游,還是趁早丟掉它的好!」

電光火石之間,蛋熟了。只是,出來的卻不是一隻黃色小鴨,而是灰不拉嘰毛球怪。鴨媽媽心驚膽戰地想:「該不會真的是火雞吧!」於是決定開啟游泳試煉。

電光火石之間,蛋熟了。只是,出來的卻不是一隻黃色小鴨,而是灰不拉嘰毛球怪。《醜小鴨》。(維基共享)

想不到灰不拉嘰毛球怪居然游的比其他黃小鴨都好,媽媽安下心來:「是我兒沒錯啊!從今天起你就叫鴨爾普斯!」

媽媽沒想到的是,鴨爾普斯長得實在太醜,被霸凌的慘不忍睹,名號非但沒有響,綽號「醜小鴨」在鴨界卻是聲名大噪,無鴨不知無鴨不曉。

雖然鴨媽媽還是很愛他,給他吃好的穿好的,好生伺候著,但醜小鴨的心靈還是嚴重受創,後青春期的醜小鴨

決定離開這裡,踏上成為鴨鴨界反霸凌大師的旅程!

媽媽沒想到的是,鴨爾普斯(中)長得實在太醜,被霸凌的慘不忍睹,名號非但沒有響,綽號「醜小鴨」在鴨界卻是聲名大噪,無鴨不知無鴨不曉。(維基共享)

鴨媽媽有辦法認領他嗎?

認領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就是他一定要是親生的才有辦法認領,並且認領這件事是專屬於爹地的,只有生父才能認領非婚生子女!

因為我們國家認為「生者恆母」,所以一個女人就算沒有在婚姻關係中生下小孩,也會直接被民法當作媽媽!

那生父要怎麼認領呢?最簡單就結婚,那不想結婚的話,也可以就說:「我要認領你!」一個簡單粗暴的意思表示解決,也可以就默默的撫育,給他吃給他穿,就 ok!

法院對於認領意思表示的認定是蠻寬容的:只要生父有想認領,然後有「撫育的事實」,就可以當作認領了。

但這裡鴨媽媽真的完全不合格,因為他不是生理男,所以沒辦法「撫育視為認領」,何況鴨媽媽是生理女,除了自己下的蛋之外,別人的蛋他孵化了也是別人家的崽。

但這裡鴨媽媽真的完全不合格,因為他不是生理男,所以沒辦法「撫育視為認領」,何況鴨媽媽是生理女,除了自己下的蛋之外,別人的蛋他孵化了也是別人家的崽。(維基共享)

那收養總可以了吧!

收養,就是指要領走別人的小孩。

可是領走別人的小孩比起生父領回自己的小孩,聽起來需要更高的公權力介入,畢竟我們通常假設大家都會對自己的小孩好,對別人的小孩就不會跟對自己小孩一樣好。

因此,我們是採「收養許可制」。也就是說,收養需要經由法院檢查看看 O 不 OK 。可惜的是,鴨鴨界好像還沒有蓋起一棟法院,鴨媽媽跟醜小鴨沒辦法在法律上展現他們的母子情深。

醜小鴨的旅程又將遇到什麼事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相關法條

民法1065條:「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民法1079條:「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有無效、得撤銷之原因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法院應不予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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