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深思熟綠》抓到了,世局卡核

在某些極端的核能擁護者心中,對核能的信仰甚至高於民主自由,當然這些人佔擁核派的極少數。不過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若台灣成為中國領土,鎮壓內亂是否受《日內瓦公約》規範甚至都將有其討論空間,而核廢料將被如何處置,都不會是屆時的我們能決定的了。

陳衍達(綠黨智庫研究員、京都大學公衛碩士)
余長欣(綠黨北北基黨部主委、南加大營建管理碩士)

關於核電,筆者身為一個理工人,理智上無法認同反核方各種跟「爆炸」相關的論點;但近幾年涉獵了一些相關資訊後,倒願意為了反核走上街頭。

核電廠的選址、建造至除役,原則上都有一系列的SOP,風險管理也是必要步驟,其安全程度足以應付絕大多數的颱風、地震甚至海嘯,且核能發電的單位發電成本乍看之下極低,如果不計入核廢料處理與核電廠退役後的除役成本的話,是相當優良的基載能源。

而無論是軍武用途,或者讓核燃料進一步反應,核廢料原則上可以濃縮後做進一步利用,甚或封藏於地層中。不過,如同擁核大將「台灣鯛民」所言,「一切都是政治」,當把國際政治局勢納入考量後,核能似乎就不是個理想的解答。

核電的單位發電成本乍看極低,如果不計核廢處理與退役後的除役成本,是相當優良的基載能源。但當把國際政治局勢納入考量後,核能似乎就不是個理想的解答。(資料照)

約莫半世紀前的石油危機,讓全世界意識到不該將國家的供電單押在化石燃料上,當時主要分成核能及再生能源兩大流派,台灣選擇了前者,邁入了十大建設的榮景。可是當核電廠開始運轉後,原本簽約要處置高階核廢料的美國翻臉不認帳,軍方想利用核廢料發展核武又被美國阻止,所以四十年來的高階核廢至今仍放在燃料槽中。

為避免核電發展受阻,過去政府曾考慮將核廢料運至法國,但法國國內已立法禁止輸入核廢料,不管張善政所言的立院阻擋是否發生,都是白搭;要運到落後國家棄置嗎?1989年簽訂的《巴塞爾公約》已經宣判這個選項死刑;可以放在台灣統治的無人島上嗎?對此,擁有無人島的澎湖、基隆、金門及連江等縣市首長都已明確拒絕,只要民主制度還在的一天,基於鄰避效應,這項提案幾乎不可能實現。

過去曾有一些國家將核廢料海拋至深海,四十年前台電也曾考慮將核廢料運至馬里亞納海溝附近棄置,但運了第一批低階核廢到離投放點較近的蘭嶼暫存後,國際上剛好簽訂了禁止在海洋傾倒廢棄物的《倫敦公約》,這些核廢料從此無限期地「暫存」在蘭嶼。另一方面,台電當初在和達悟族人議地設場時,不知用了何種說詞,讓當地人誤以為是「魚罐頭工廠」要進駐(一說是「鳳梨罐頭工廠」)。雖然政府有明文公告,但企圖造成居民的認知落差,的確有違反行政中立之嫌。

在國際趨勢和兩岸目前維持對抗的前提下,儘管核能發電擁有物理上的優勢,在民主的台灣社會中仍難以發展。若走向獨立,雖受《日內瓦公約》保護,核電廠不至於被攻擊,但兩岸局勢將升溫,核電發展空間更加受限;若走向統一,放眼今日香港以及七十年前的台灣,短期內的政局動盪更不適合核電發展──倘若極權政府硬推核電廠建設則另當別論。

在某些極端的核能擁護者心中,對核能的信仰甚至高於民主自由,當然這些人佔擁核派的極少數。不過值得注意的一點是,若台灣成為中國領土,鎮壓內亂是否受《日內瓦公約》規範甚至都將有其討論空間,而核廢料將被如何處置,都不會是屆時的我們能決定的了。

四十年後的今天,台灣終究還是走回了綠能的道路。能否要求美國履約接受核廢料回送,風、光、地熱等再生能源可否擺脫政治角力順利接班,都是台灣人們在世局的波濤中需要攜手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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