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歷史上的今天》新生訓練,26人被壓死!

因當時建商在工程上的偷工減料,導致屋頂無法承受連日豪雨帶來的積水,最後釀成台灣校園史上的最大災難。僅管事隔已36年,豐原高中內相關的靈異傳聞,仍是不斷在流傳。

校園史上的大災難,學生們慘遭禮堂壓死

36 年前的今天,各大新聞媒體大幅報導台灣校園史上的最大的災難,台中的豐原高中禮堂本來正在舉辦新生訓練,屋頂卻突然倒塌,壓死了 26 名學生,並造成 66 人受傷。

豐原高中。(資料照)

從天而降的「殞」石

1983 年的 8 月 24 日,當天下午一點半左右,原本六百多位豐中的新生們正在二樓禮堂舉行新生訓練,突然左上方大水直落而下,天花板也開始紛紛掉落,正當大家都想要奪門而出的時候,不料卻已來不及了,左半邊的屋頂已轟然倒塌,許多學生連逃出的機會都沒有,就被壓死了。又因為當時禮堂左邊坐女學生、男生坐右邊,傷亡者多半為女學生。

鋼筋與水泥塊壓住眾多學生,一般的千斤頂也根本毫無作用,需要用到工廠運來的 50 公噸千斤頂才能把人救出。面對突如其來的災害,不僅學生受到驚嚇,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場景更是令許多人悲痛不已。

誰壓死了學生?

一開始這棟專科大樓由A設計與監造,並由B、C施工興建。完工後又因為二樓的禮堂屋頂漏水嚴重,委託D設計翻修屋頂工程,由E負責承作該禮堂整修工程。經過偵查及鑑定,B、C沒有按圖施工且偷工減料,不僅少了許多根支柱,連支柱的長度也不足,而澆置的混凝土又有問題,導致各個支柱失去應有的強度及力量。

至於A設計師在設計時竟然算錯了,沒有做出正確的載重估計;在監督施工方面,明明知道B、C有偷工減料的情形,卻僅告知改善,沒有再次查驗確認,同時也知道混凝土有問題,卻在驗收時在監工人欄上蓋章通過,具有過失。

嗣後禮堂之翻修工程,是依據D所繪製的施工設計圖施工,但因為屋頂的變更設計會影響原結構體載重負荷,理論上應該與原設計師A商討結構事宜,但D卻沒有這樣做。在監督E施工的時候,雖然有發現E未按圖施工,但未確實要求改善,造成實際的屋頂比原先設計圖少了一個排水口,擋水牆也不是當初設計所要求的標準,致使屋頂積水的重量超過原先設計存水量。承受不住積水重量的屋頂,就崩塌下來,十五、六歲前途無可限量的青年學生,就成了豆腐工程的替死鬼。

當時事件的報紙翻攝。(網路)

再多的錢,喚不回年輕生命

法院考量死者原本前途無限光明,而且更就讀省立豐原高中,資質能力不低,成年後也應具有扶養父母之能力,判賠死者家屬扶養費、精神慰藉金及喪葬費各100萬元,傷者則各賠償5萬元。

A、B、C、D、E等人最後也被法院依貪汙、背信、過失致死等罪名判刑,只是再多的事後法律責任,也喚不回年輕人的生命。

至於豐原高中雖然被發現沒有申請建造執照,但法院認為這只是違反行政上的建築管理問題,無法認定就造成倒塌的情事有過失,而且校方並非建築專家,無須為豆腐工程負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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