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歷史上的今天》國家不能讓人安心當兵?洪仲丘在禁閉室中倒下!

洪案讓社會大眾看見國防部的黑布,也更重視軍中人權,同時,也帶來保障人權及維持軍紀間取得平衡的新課題。

◎廷奕\法律白話文運動 

6年前的今天,7名管理禁閉室的陸軍士官到下士洪仲丘的靈堂前下跪道歉。

2013年所爆發的陸軍第六軍團542旅義務役下士洪仲丘枉死案。(資料照)

■ 當兵卻遭逢不幸

2013年,洪仲丘收假回營時,違反資安規定攜帶「有照相功能的手機」以及「MP3」而被查獲,徐姓連長及劉姓副連長雖然知道依規定只能「申誡」,卻指示范姓士官召開會議,決議對洪仲丘施以類似禁閉的「悔過」處分。

由於執行「悔過」處分依規定需要有「體檢報告」,而「體檢報告」的取得通常需要一週的時間,為了避免趕不及在洪仲丘退伍前進行懲處,徐姓連長請何姓副旅長協助洽詢「禁閉室床位」,又指示陳姓士官儘速取得「體檢報告」,最後,洪仲丘的「體檢報告」在體檢完的當天就被送到軍方手上,隔天就被送進「禁閉室」。

洪仲丘在被送禁閉之前,曾傳簡訊給戴姓上校求援,說明自己的身心狀況不佳,也質疑處分的合法性,這封簡訊卻誤傳給沈姓旅長,然而沈姓旅長看完簡訊以後,仍然在欠缺合法程序的情況下批准懲處。

7月3日當天,室外溫度過高,已經達到需要調整操課內容和場地的程度,而洪仲丘的體重過重,又屬於操課的「高危險群人員」,然而戒護士並沒有停止高強度的操課,也沒有變換場地,洪仲丘在晚飯前倒地抽搐,送醫急救後,由於多重器官衰竭不治身亡。

■ 軍法如何變革?

洪仲丘的家屬接到噩耗後出面控訴,引發輿論抨擊軍方,而大眾對於軍檢體系也表達出不信任,「公民1985行動聯盟」兩度發動遊行要求政府改善軍中人權,並還給洪家公道與真相,超過10萬人聚集在凱道周圍,媒體稱為「白衫軍運動」。

「白衫軍運動」將近10萬人的參與。(資料照)

同年8月,立法院修正《軍事審判法》,如果現役軍人在「非戰爭狀態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中的罪名,有別於以往在軍法體系中,由軍事檢察官偵查、軍事法院審理的模式,改由一般司法體系的檢察官、法官分別進行偵查及審理的工作。

2015年,立法院又修正《陸海空軍懲罰法》,原本現役軍人被施以「撤職」處分時才能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修法後,增列了「降階」、「降級」、「罰薪」及「悔過」,另外,針對「悔過」處分,如果「被懲罰人」或「他人」認為被懲罰人的人身自由受到拘束時,可以向法院或執行懲處的機關提出「異議」。

■ 我們的國軍能不能更好?

2015年,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宣布以「時代力量」政黨身分參選,並在隔年當選台中市第三選區的立法委員,推動增修《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中軍人的退場機制,使適應不良的軍人有正常管道申請退伍,避免因為等不了「簽下去」的退伍時間,用傷害自己或違法亂紀的行為試圖離開軍隊。

2015年,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宣布以「時代力量」政黨身分參選,並在隔年當選台中市第三選區的立法委員。(資料照)

「洪仲丘事件」讓「禁閉」走入歷史,也讓國軍大幅修改了「悔過」處分的地點和內容,不過,「國政基金會」的助理研究員認為,修改以後「悔過」制度的懲戒效果大打折扣,軍隊抗命犯上的事件增加,軍紀難以維持,也有學者認為,軍人的懲罰有急迫性,救濟方式應該要特別設計。

洪案讓社會大眾看見國防部的黑布,也更重視軍中人權,同時,也帶來保障人權及維持軍紀間取得平衡的新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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