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限時批》看老美法治華為 台灣國安卻「養虎」為患!

辛文

老美的法治治得了華為,讓老共直跳腳,即使提「反告」亦沒用;但台灣的國安有法卻治不了「顛覆國家」的內患,反而可「參政」,亦能「逍遙法外」,而最近還有法院竟能寬限涉及國安案件的市議員出境,准其自費隨柯P訪美,猶同「養虎」的行為,置國家安全於何地?!而朝野居然能「視若無睹」,無怪習大大敢大言不慚地對台搞「一國兩制」,台灣豈非是「咎由自取」?!

只要看老美起訴華為的一籮筐罪名,便知民主先進大國,是如何用法治保護民主和國安!偏偏「一黨專政」、國家主席取消任期可當「皇帝」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卻不知好歹,以為這下可「以子矛攻子盾」,告倒川普政府,殊不知,此一荒誕行徑,連國際法政界都在看笑話!咸認中共自己「耍流氓」,卻要「紳士」去遵守規則。美國佛州共和黨籍參議員盧比歐(Marco Rubio)就發臉書推文說,「中國公司在美國可以使用法律程序,美國公司卻不能在中國使用(法律程序)」。更批華為如何採用偷竊和間諜手段,幫助中共政府作弊,已是昭然若揭,罪證確鑿!現卻「反告美國政府違憲,無異是自取其辱」云云。

據近日路透社報導,美知名法律專家富蘭克林‧特納(Franklin Turner)亦表示,華為的這起訴訟,「將非常艱難,因為美國國會擁有保護我們免受國家安全威脅的廣泛權力。」此外,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局長瑞伊(Christopher Wray)亦在一場網路安全會議上表示,對於中國華為公司的爭議,沒有政治動機,也不屬於外交事務,這是法治問題(據《反經濟間諜法》規定,其中對於為外國政府、公司或企業竊取美國商業情報的人,最高能判25萬美元罰金,並處最高25年監禁;若犯罪者是法人,則罰金可至1000萬美元);他並提出警告,來自中國的「威脅」著實令人震驚,但是長期以來並沒有引起美國的重視。

有旅美時事評論員就指陳,FBI局長的這番話,透露了川普總統上任後,對中共間諜滲透已開始作出反擊。而中共向美國以及全世界的間諜滲透,不僅僅是像華為這樣的「公司」模式(按流亡美國中國富商郭文貴的說法,類此大型公司通通不是「軍企」,便是「黨國」模式),乃至以商人、學生及各個政工農層面,包括媒體在內,或如孔子學院等機構,幾乎是「全方位」式的向國際進行滲透和間諜行為,自令美國朝野悚然而驚!

回頭看台灣的國安,可說是有法等於沒法,簡直讓人觸目驚心!無論是涉及國安的假新聞滿天飛,擾亂治安或民心士氣者,不見有何積極處置,或警惕效用;像近日出現的「小英給國人的一封信」,更是假得離譜!至今亦未見有何懲處?!(因為有的案件,原就可依現有的法律規範處置,例如在Line、FACEBOOK等網路平台散佈,便已構成刑法第210條及216條偽造及行使偽造文書罪)。

如今連涉及違反國安法遭限制出境者,居然可以市議員身分自費隨柯P訪美出境(台北地院猶裁定解除境管9天),真讓人瞠目結舌! 根據2018年6月13日台北地檢署公布的涉案侯姓市議員起訴書中,是以「涉犯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同法第5條之1第1項之「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機構發展組織」等罪嫌等提起公訴」云云。而此次台北地院法官的裁定部分,耐人尋味的是:「依國安法案的起訴證據清單等證據資料,犯罪嫌疑重大」,但卻又說,「審酌涉案情節、訴訟進度以及他歷次偵、審程序均準時到庭應訊等,及在『海外建立相當的經濟與社會網絡關係能力』,又是現任台北市議員,薪資較一般受薪階級為優渥,且在台有固定住居所,因此准予他提供10萬元保證金後,解除自2019年3月16日起至同年月24日止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不過,3月25日起即恢復強制處分,如果未能遵期返國,10萬元保證金會沒入」云云。類此的模稜兩可「國安法」,豈非助長台灣的「內憂」耶?!

侯漢廷(中)涉及違反國安法遭限制出境,居然可以市議員身分自費隨柯P訪美出境。(本報資料照)

事實上,根據北檢的調查,已有證據顯示:「統派青年核心小組以海峽兩岸和平統一為最高目標,在中國共產黨的指導和幫助下,團結整合兩岸統一力量」。

簡言之,柯P訪美有政治意圖,外界多知;涉國安法案的隨行新黨籍市議員(其主席郁慕明呼應「習5點」,認同「一國兩制」,已僕僕於北京道上),向來旗幟鮮明(2016年11月,曾在福建東南衛視主持《遠山看海峽》節目。2017年12月19日,被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為由帶走約談),亦並非去玩的,何況在美的僑界和華文媒體,根據在美多年的郭文貴直播爆料,有近半親中,99%媒體被收買云云,顯見訪美之行並不單純。

當中共在短短5年內,頒布三、四部嚴峻加強國家保防的相關法律之際,反觀台灣的《國家安全法》,卻顯得「寬縱」,對共諜的懲處,刑期低,且審理期長,效果不彰,缺乏嚇阻作用,使「內亂」現象,益發猖獗,令人憂心。

再者,台灣的《國家安全法》係在民國102年8月間訂定公布,久已未符時宜及國安需求,顯須大幅翻修,在程序與實質正義上,讓民眾與法院都能有更精準的即時判斷,否則類此現今的「模稜兩可」概念,反易帶來更多的爭議和困擾,於事無補,肇致國安傾覆的危機!必須及早做好標本兼治、防患未然的工作,立法院尤應責無旁貸,盡速完成審議並三讀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案,加重共諜刑期,達到遏阻赤燄的蔓延,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繁榮至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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