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博硯「說」法》誠實面對菸捐問題

菸捐是所謂的特別公課,與一般的稅不同之處在於,課徵的群體與該公課的目的間要有顯著的事務關聯性,把這個錢用在長照上,讓吸菸者去負擔所有長照的費用,已經是不合理,當健保補助、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甚至是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等的費用都由這筆錢支出時,只是把這些吸菸者當做冤大頭。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時代力量的黃國昌立委近日踢爆衛福部國健署所屬的戒菸治療管理中心透過「假交易發票」、「人頭薪資帳戶」來詐領政府菸捐補助的公款 。若細看衛福部或者是國健署的組織法規就會發現,這個戒菸治療管理中心不是衛福部或國健署所屬的機關或單位,而是由國健署委託台灣流行病學學會所辦理的醫事機構「戒菸服務專案管理與實地查核計畫」,相較於公務機關的預算使用上來說,該單位有一定的自由度。但是,以「假交易發票」、「人頭薪資帳戶」的方式來詐領補助款,仍然有違法的疑慮。

在這則新聞出現沒多久,另一則有關係到菸捐的新聞是,今年菸品健康福利捐的收入跌至九年來的新低,菸品健康福利捐係連結特定的使用目的,當收入減少,也將使特定使用目的的收入來源變少。

今年菸品健康福利捐的收入跌至九年來的新低。(本報資料照)

到底菸捐怎麼用呢?

菸捐目前有50%供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之用,另外有24.2%供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癌症防治、中央與地方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之用,而有百分之11.8%供提升,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及辦理生產事故救濟等之用,另外,有8%提供長照之用。

然而。目前長照的預算因人力使然,執行狀況一直不好。最近這些數字將會進行調整,依據衛福部日前預告修正《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將下修長照分配比率,另將菸捐分配用於罕見疾病、癌症防治、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費用的比率,由24.2%提高到27.2%;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醫療品質、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辦理生產事故救濟等項目,則由11.8%提升至16.7%;補助經濟困難者的保險費及健保安全準備,由原先各自獨立的5%及50%,合併為50%,而長照的部分也要降低。

只是如此一來,將會使菸捐更不務正業。就學理上來看,菸捐是所謂的特別公課,與一般的稅不同之處在於,課徵的群體與該公課的目的間要有顯著的事務關聯性,例如,對於污染者開徵污染防治費。這樣的關聯性除了在課徵群體上出現之外,在該經費使用目的上也會呈現,例如,這些課徵來的收入是為了解決該群體所造成的問題,或有益於該群體。也由於吸菸者可能造成一定的健康風險,所以菸捐可以用做全民健康保險的安全準備上。而我們把這個錢用在長照上,讓吸菸者去負擔所有長照的費用,已經是不合理,當健保補助、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甚至是預防醫學與臨床醫學等的費用都由這筆錢支出時,只是把這些吸菸者當做冤大頭。

提高這些比例只是擴充了衛生福利部的小金庫,如果不加以改善,以「假交易發票」、「人頭薪資帳戶」的來詐領補助款的弊端未來還是會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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