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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操》【瑞士公民投票講座】從瑞士公投制度看台灣!

在瑞士,公民投票其實有一段很長的時程。以創制案件為例,瑞士政府必須要運用多年的期間去得到一個提案,才能交付公投。而台灣竟然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決定公投主題,對瑞士講者來說其實感到非常驚訝。公投宣傳方面,瑞士講者表示在瑞士並不需要大張旗鼓進行宣傳,而是用較為務實的方式來宣傳,例如意見的交換等等。

法操司想傳媒

2018年是九合一選舉的一年,但在縣市長選舉以外,其實新聞有很大的一部分版面是在報導「公民投票」,而針對公民投票議題的立場也幾乎成為了候選人拉抬自身選票的關鍵之一。

而針對公投議題,立法委員尤美女舉辦了「瑞士直接民主與公民投票──Bruno Kaufmann專題講座」,邀請了長期觀察瑞士公投制度的專家Bruno Kaufmann,來談談瑞士的公民投票制度。

這次公投是台灣公投史的里程碑

這次講座的尤美女委員說:這次的公民投票是有公投以來的第4場,是降低公投門檻後的第1次,同時也是公投案數量最多的一次。由於公投門檻的降低,加上公投與九合一大選一同舉辦,且其中有5個議案與同性婚姻合法化相關,現在有許多國家正透過這樣的機會觀察台灣民主是否成熟。每一案的公投案必須有5場辯論會,所以未來將會有50案的辯論會。

瑞士公投的歷史及制度

相較之下,瑞士已經有很長的直接民主歷史,而直接民主也慢慢親近人民。對瑞士國民來說,幾乎每個人都曾參與過直接民主的歷程。就連1848年成立邦聯制度的時候,也是以「公投」的方式成立的。

雖然瑞士的公投十分普遍,但瑞士其實並不是直接民主的國家,其實是具有強烈直接民主色彩的代議士主義國家。所以我們可以稱瑞士擁有很好的代議民主,同時也有很好的直接民主。

瑞士的公投範圍一開始只包含創制、複決,直到1891年以後,人民也可以利用創制的方式來修改憲法。許多像是加入聯合國、歐盟等等重大議題都是必須要經過公投同意,人民甚至可以以公投的方式決定政府預算上限。至於公投選項方面,在瑞士,如果對於某個議題有意見,可能會提出反制做法,這個時候可能會提出反對方法,但通常都只有正反兩種選擇;而地方性公投可以用的方式就更加多元了。

投票方式上,目前瑞士人民也可以透過網路進行投票,這可以讓每個有參與想法的人都能參與投票,而當天的與會講者及瑞士外交官員,也於當天透過網路進行年底的公投。而公投日期部分,目前瑞士人民也可以參與安排未來20年內的投票日,而且也確實都已經排定。

在瑞士,公民投票其實有一段很長的時程。以創制案件為例,瑞士政府必須要運用多年的期間去得到一個提案,才能交付公投。而台灣竟然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決定公投主題,對他來說其實感到非常驚訝。公投宣傳方面,講者表示在瑞士並不需要大張旗鼓進行宣傳,而是用較為務實的方式來宣傳,例如意見的交換等等。

講者覺得目前台灣的公投法其實還不錯

講者在本次座談會也有談到台灣的公投法,他覺得台灣的公投法其實已經不錯了,理由在於:

1.公投門檻相較過去已經大幅降低。

2.公投的過程已經不再著重於連署人數的數字,而在於民眾與各個政府單位間的互動與溝通,因為直接民主的重點是在於人民與政府間的對話。

3.基礎建設也十分重要,與確保自由公平有直接相關。

4.透明性方面也需要一五一十顯露,而這也是瑞士現在做不到的。

但相對的,他也提出目前公投法所可能面臨下列挑戰:

1.公投法定人數的門檻可能還是相當的高,與公職人員選舉分開舉行可能會太高,他也不太懂公投法定人數的制定目的維和,因為如果很少人參加就失去公投的意義。

2.有賦予創制權但不包含修憲,且似乎不容許人民參與最終的法案制訂過程。

3.電子連署或電子投票尚未實施,使得有資源的人可以透過動員讓許多人出動,但資源少的人相對沒辦法。

他認為,依目前的狀況來看,我國的公投法還有幾個可以觀察的點:

1.目前是一個邊做邊學的狀態,台灣可以從各國經驗來學習、並從過程中了解每一種制度設計的優缺點。

2.可以透過經驗看人民有沒有得到正確資訊或教育,像是瑞士會在公投前提供小冊子,給予民眾相關的資訊。

3.必須要觀察公民投票後,政府與國會的實際作法。

4.講者對於台灣並沒有地方政府、單位利用這次的公投法進行地方性公投感到訝異。

希望透過公投使人民更實踐民主,利用民主獲取更多民主

聽眾詢問:目前中選會取代過去公投審議委員會,在公投提案階段進行審查,關於這個講者怎麼看?

講者覺得:

他認為創制案、複決案應該要有一個外部單位來協助提案人進行提案;如果是修憲案的話則應該要審查有沒有違反現在的國際法相關規範。就他自己的觀察,他覺得現在中選會的做法應該只是給予建議,而且也還在從做中學,建議可以觀察個幾年後再檢討有哪些作法要改善。

聽眾詢問:像台灣這次有幾案的內容相互矛盾,瑞士會不會也發生一樣的狀況呢?至於近期出現正方假裝是反方並被選為反方代表參與辯論的狀況,又怎麼看?

講者說:

目前瑞士每年會有四個主要的投票日,也容許政府進行議案內容的配對,提案內容也會採漸進式的方式進行,並不會把相反議案擺在一起進行討論,像是瑞士就曾經針對要不要繼續使用核電進行過多次的公投,但並不會有相反的議案出現在同一場公投會中的狀況,台灣出現這種狀況可能是因為太過急躁了。

至於辯論的問題,在瑞士的辯論過程是緩慢而持續的,並不見得會向台灣一樣利用媒體宣傳辯論,而是透過各種方式宣傳,任何方式應該都可以開放,所以目前也沒有看過這樣的狀況發生。

聽眾詢問:如果出現違反人權的公投提案,是否會造成一群人受害呢?

講者說:

瑞士對於提案內容其實還是進行限制,但不成案的比例其實很低,像是執行死刑、刑求等等在瑞士基本上不會拿出來公投,因為直接民主的實現必須要有所限度,並同時確保人民最大自由。但如果未來立場走向越來越極端的話,就不確定現在瑞士的公投法會不會再進行修正。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操 【瑞士公民投票講座】從瑞士公投制度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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