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犯罪鳥歌》成為連環殺手源於被母親嫌棄的悲劇人生

大家有試過被你很深愛的男朋友/女朋友拋棄的經驗嗎?有試過撕心裂肺的痛嗎?那種不能言喻的痛令你哭到崩潰都不能痊癒。但如果拋棄你的就是帶你來這個世界最親密的母親,那種感覺又會是怎樣?應該是,你又可以怎樣?出生與否,你沒有權利選擇。

Gor Gor 歌歌 著

「當我在從軍的時候被關起來,特別在1981年第二次被鎖起來的時候,我知道我不應該再被放出來。我已經不懂如何與其他人相處,從來沒有人教導我如何交朋友,如何與他們維持友好關係。如果一個囚犯自己都認為不應該被放出來,我很希望有人會認真聆聽。」

以上的自白是連環殺手David Edward Maust 在2005年10月30日的日記所寫。

大家有試過被你很深愛的男朋友/女朋友拋棄的經驗嗎?有試過撕心裂肺的痛嗎?那種不能言喻的痛令你哭到崩潰都不能痊癒。但如果拋棄你的就是帶你來這個世界最親密的母親,那種感覺又會是怎樣?應該是,你又可以怎樣?出生與否,你沒有權利選擇。所以,沒有問准你就帶你來這個世上的人,應該對你的生命負上該負的責任吧。在我們的認知裡,養育你、教導你、愛護你,都是為人父母理所當然要做的事。

David Edward Maust 卻沒有那麼幸運,他的父親在他七歲的時候,跟他母親離婚,然後離開了整個家庭。他的親生母親,一而再,再而三,一次又一次的想盡辦法擺脫他、拋棄他。

第一次在David九歲的時候, 他媽媽把他送進精神病院。媽媽說:「David 想放火燒死弟弟,之後有一次還想把他淹死。」David就是因為媽媽這樣的「供詞」而被留在精神病院。不過,病院的職員完全不發覺他有媽媽所講的行為問題。職員問媽媽David在家裏有什麼其他行為不當的表現時,她總是答不出來。很明顯,院方覺得他母親只是純粹想遺棄他。

事實上,David 在童年期間,確實有暴力行為的表現,試過兩次毫無原因地令到朋友窒息,又試過貪玩用棒球棍打死松鼠。但在精神病院裏,他表現良好。可是,每次當他知道媽媽不去探望他的時候,他便會很沮喪。特別是,媽媽探訪他的次數越來越少,David便會砌詞跟院方職員說:「她最近不太舒服,所以不能來」「她最近有些忙」。可憐的David沒有因為母親為了擺脫他而憎恨媽媽,反而仍然渴望得到媽媽的關注、得到媽媽的愛。

在精神病院待了四年後,以13歲之齡入住兒童之家。在那裡,David遭遇了其中一件扭轉他一生的事。他被同性侵犯了,很有可能因為這個原因而令他對男性有種奇怪的、難以形容的感覺。他之後所殺害的五個受害人,都是屬於男性。

離開兒童之家後,David仍然很想回家與母親一同生活,但這只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媽媽不想要他的意願十分明顯,甚至將行動升級,用刀指嚇他,叫他永遠不要回來。最後,母親帶他參軍,那年David是18歲。

今次,媽媽把他送走,亦令到他的人生回不去了。

1974年,David 第一次殺人,在德國駐守的期間,他謀殺了一個13歲的男孩,被判四年監。David 希望自己能永遠待在監獄,但事與願違,他在1977年被釋放出來。

1981年,David 想幹掉一個在兒童之家欺負過他的男孩。可是,目標人物找不到,他竟然找了另一個男孩當上替身,把他活活淹死。與上次被判監一樣,David 再次要求當局不要釋放自己出來,今次更以長達五頁的「求情信」希望政府能網開一面,把他終身監禁。不過,結果令他失望多一次,經歷十多年牢獄生涯後,終在1999年被放監。

或許David是正確的,正如他自己所講,他不適宜在社會生活,因為他根本控制不了自己。在2003年12月12日,他再次被捕,亦是最後一次被捕。今次,他被控謀殺了三個男生。

殺人的過程不如其他著名的連環殺手般充滿戲劇性,外貌又不標青。所以,David Edward Maust 這個名字在連環殺手名單上,不算是耀眼的一群。不過,他一生的遭遇,非常值得我們去探討。

想要得到被愛是每一個人都需要的,特別在孩童時期被父母關愛。已經有不少研究證實,缺乏愛的小朋友,會特別容易傾向較暴力、反叛、欠缺同理心、有不同種類的精神問題等等。過往亦有很多有名的連環殺手,與母親關係惡劣,非常痛恨母親,及後把親生媽媽殺掉的都有不少例子。像David 那樣包容,被母親多次拋棄仍能處處維護的,我暫時都未見過。

在讀到David 母親的段落時,你有咬牙切齒嗎?你會痛恨為何一個母親可以對自己親生兒子這麼狠心。連當時的檢察官都指責她是令到兒子變成殺人怪物的罪人。但是,如果我告訴你,David的媽媽確實有精神病,有說她是患有schizophrenia (舊稱精神分裂症,現今大多數人稱為思覺失調症),你又會否有不同看法?一個人患有精神疾患,得不到適當治療,得不到社會的支援,你仍然會責怪她嗎?

我讀過很多不同連環殺手的案件,殺人犯會真正感到內疚、羞愧,對家屬充滿歉意的,印象中寥寥可數。為了減刑而扮悔疚的就大有人在,又哭又跪的戲碼,在法庭內外都有。但David Edward Maust 是真誠感到悔意,並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是罪無可恕。為什麼我如此肯定?他的辯護律師想以他童年的遭遇為理由,要求法官減刑,但是他竟然拒絕辯護律師的要求,強調這是自己應負的責任,與任何人無關。在1999年被放監前,他還要求當局公開表明他是「性暴力罪犯」,應該判予終身監禁,永遠不能被釋放出來。到最後一次的監禁,他以自殺表明自己想贖罪的決心。臨自殺前四日,更寫了一封遺書。

在1999年被放監前,David還要求當局公開表明他是「性暴力罪犯」,應該判予終身監禁,永遠不能被釋放出來。(路透)

其中的節錄如下:

「在我的生命裏,我犯了五次嚴重的殺人罪行。我殺了James McClisters (13歲),Donald Jones (15歲),Nicholas James (19歲),James Ragany (16歲)和Michael Dennis (13歲)。他們全部都是很親切,很有同情心, 體貼的,開朗的,可愛的年輕人,不應該就這樣死去。」

「我嘗試過祈禱,祈禱過很多次,多麼希望時光可以倒流,我想重新選擇不要做那些錯事,不要令他們的家人、朋友、鄰居感到悲傷、痛心。」

「我的生命在地球上是多餘的,我沒有能力做任何事情去改變,而且沒有人會想聽我講任何說話。我被判終身監禁,絕對不會是受害者家屬和納稅人想要的事情。受害者家屬想我接受死刑,連我媽媽都一樣。她由我出生開始,已經很希望我死去。她在整個生命裏,都把我恨透。我不明白為何我年紀還小時,她不在替我洗澡的時候把我淹死在浴缸裏。現在,不只我母親,很多人都非常憎恨我,他們有權利這樣想的,因為我做了很壞很邪惡的事。死亡不是我的第一選擇,但我知道這是正確要做的事。」

「面對死亡是我現在非常畏懼的,我很希望我媽媽會來找我,帶我回家,但我不覺得她會來,因為是時候要結束我瘋狂的一生。」(據報道所講,他的生母已經20年沒有跟他聯絡)

「我的希望是納稅人不用再花錢在我監禁的費用上,可以把錢省下來,花在無家可歸的兒童身上,為嚴重欠缺愛和關懷的兒童提供無條件的愛護和幫助。」

寫完這封遺書的四日後,即2006年1月20日,David Edward Maust 在囚室內上吊自殺,結束51年孤獨的、價值觀扭曲的悲慘一生。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犯罪鳥歌 成為連環殺手源於被母親嫌棄的悲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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