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紐約地途》素行不良紐約客之過馬路篇

紐約客常用“In a New York minute”來描述事情的發生非常迅速,也表示時間對紐約客相當重要。紐約客走路的速度都會讓人以爲是要去趕火車還是百老匯秀,因此在經過十字路口只要看沒有車子,就會直接過馬路,管他是紅燈綠燈。與其說紐約客不遵守交通規則,其實更是紐約客相信自己的眼睛勝過於紅綠燈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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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紐約生活過,應該不時會看到街上過馬路的行人或腳踏車騎士與汽車駕駛互罵,比中指的情境。也許是因為行人認為汽車沒有足夠禮讓行人而被嚇到,或者是汽車要轉彎時突然衝出一位行人或腳踏車而必須緊急煞車以免真的撞上人。因此常常可以聽到兩種說法,一個是「紐約市的行人是全世界最遭的行人,不遵守交通號誌,亂穿越馬路和闖紅燈」;另一個則是「紐約的汽車駕駛非常粗魯,既不會禮讓行人又愛亂按喇叭!」

紐約客經常是我行我素,即使交通號誌是紅燈,車子已經開到面前,依舊悠哉的過馬路,常常讓汽車駕駛氣憤不已。(圖:作者提供)

不過,在討論到底哪個說法比較有道理之前,先來談談紐約市的行人交通安全。

最近看到一則好消息是紐約新聞指出在皇后區有「死亡大道(Boulevard of Death)」之稱的皇后大道(Queens Boulevard)自從2014年以來沒有任何行人在這貫穿整個皇后區,有7.5英里長的主要道路因為車禍死亡的案例。Queens Boulevard會有「死亡大道」的惡名主要是在90年代這十年當中就有186人在這條八線道的大馬路上因為車禍死亡,其中138位是行人。

光是1997這一年就有18 位行人因為交通事故魂斷於此。會這麼常發生行人死亡事故是因為一來道路太寬,行人穿越馬路時間比較久但交通號誌的變換並沒有而調整,加上皇后大道沿線是傳統住宅區,有許多年長的民眾過馬路的時間更為緩慢。再來就是這條像是快速公路般的市區馬路會讓汽車駕駛不知不覺的加快速度,超速是很平常的事。加上有些酒駕或疏忽等因素,許多駕駛反應不及而撞上穿越馬路的行人。

皇后大道(Queens Boulevard)路面寬敞,汽車容易一不小心就超速,長久以來因為交通意外造成行人死亡的事故都是紐約最高的一條道路,因此有「死亡大道」的惡名。(圖:作者提供)

除了皇后大道,紐約市裡許多較小的街道也不時會傳出有行人過馬路時被車子撞的事故。當然車速過快和駕駛沒有禮讓或注意往往是事故發生主因,但是紐約客自己過馬路的方式,也要負不小的責任。現任市長白思豪2014年初上任市長時仿效瑞典相關政策所提的倡議Vision Zero,認為這些事故不能單純用交通意外來看待,而是要從汽車駕駛與行人的觀念宣導,街道號誌的設計到嚴格的執法都要落實才能真正有效降低此類死亡數字。這項政策執行至今讓紐約市每年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死亡的數字從2013年的286人到2016年的148人,的確有顯著的改善。但是紐約市的行人或腳踏車騎士與汽車駕駛之間的嫌隙,絲毫沒有減少。

紐約市長白思豪的Vision Zero倡議,強調不能將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死傷單純當作一個意外事件,必須加強行人與駕駛交通安全觀念的宣導,也廣設有倒數計時的交通號誌讓行人把握時間安全通過馬路。(圖:作者提供)

先來說行人好了。如果在台北,東京和紐約這幾個大城市待過,不難發現紐約客是最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基本上交通號誌完全是參考用。尤其是在穿越曼哈頓東西向單行道的街(street),因為寬度小,行人只要看沒有來車,幾乎是不可能有耐心等綠燈才過馬路。在台北,民眾守法觀念本來就很好,並且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有大規模嚴格取締行人穿越馬路或闖紅燈,所以2016年台北市發生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數目僅為28人。東京就更完全是一個減少交通事故的最佳榜樣,2016年所有類型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數目只有159(相較於紐約市的229)。這應該是跟日本人有耐性並且極度守法的民族性有關。

紐約客(上)和東京日本人(下)過馬路的習慣有非常大的不同。也是這兩個國際大城行人因車禍死傷數目有不小差異的原因。(圖:作者提供)

紐約客常用“In a New York minute”來描述事情的發生非常迅速,也表示時間對紐約客相當重要。紐約客走路的速度都會讓人以爲是要去趕火車還是百老匯秀,因此在經過十字路口只要看沒有車子,就會直接過馬路,管他是紅燈綠燈。與其說紐約客不遵守交通規則,其實更是紐約客相信自己的眼睛勝過於紅綠燈指示。而且紐約客不知道哪來的自信,深信即使突然衝出一部車來,還是會禮讓行人。這也逐漸累積起在紐約市裡開車駕駛的憤怒與不平。

紐約街頭常可以看到民眾從容不迫的走在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中央險象環生的畫面。(圖:作者提供)

筆者以前有開車時就深知曼哈頓街道在平日時除非必要,絕對不要開車進城。但去年因為經營餐車生意必須開著比房車更大更高的小型貨車大小的餐車穿梭在曼哈頓的大街小巷找販售的地點車位。更深深體會為什麼紐約市的汽車駕駛對行人總是恨得牙癢癢的。過馬路的紐約客總是認為自己一定會比接近十字路口的車子快,只要他認為距離夠即使是紅燈也會小跑步過去。或是車輛要轉彎時必須先禮讓同方向的行人通過,只是當號誌轉為停止行走後,還是有許多人會繼續穿越馬路,讓待轉車輛必須一等再等,而另一方向的車子又被這待轉的車子擋住,於是待轉的車子耐不住性子向行人按喇叭,直行的車輛又對待轉的車輛按喇叭,這就是為什麼紐約街道會如此吵雜的主要原因之一。

明明是讓汽車通行的綠燈,紐約客還是相信自己的眼睛,只要車子還有點距離,就直接闖紅燈過馬路。(圖:作者提供)

話雖如此,筆者還是必須承認,要紐約客在沒有車子行經的十字路口乖乖的站著等綠燈才過馬路實在是強紐約客所難。這就像要紐約客看到地鐵列車即將關門時便會衝向地鐵用自己的身軀抵擋關閉中的門一樣,已經變成潛意識的本能反應。在紐約大家對這種現象早已見怪不怪,交通警察鮮少因為這樣而給行人開罰單。所以提醒紐約客們到其他城市或國家旅行時,別把這種壞習慣也帶著,被開罰單事小,萬一因而發生意外那就後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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