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胡,怎麼說》從「沉沒成本」看獵雷艦案該解約嗎?

胡文輝

圖為獵雷艦原型艦。(慶富提供)

這裡講的「沉沒成本」,不是指獵雷艦觸雷沉沒啦,而是從「沉沒成本」看獵雷艦案該不該解約?答案是:該!但若決策者太過擔心社會「厭惡損失」心理,本案可能陷入兩難而採「拖」字下下策。

「沉沒成本」是指已花掉的錢,例如,買好了電影票,不能退,卻碰到颱風,你要選擇冒風雨去看?或乾脆放棄?

若考慮沉沒成本,你可能會去,以享受看電影的「效用」,但須冒狂風暴雨的大風險;就經濟學原理來看,沉沒成本既已沉沒收不回,決策時就不必考慮它,你只須以理性最佳化原則,考慮冒風雨出門的風險,選擇不出門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

國防部長馮世寬(左)與海軍司令部參謀長李宗孝(右)出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針對獵雷艦預算等相關問題進行回應。(記者陳志曲攝)

從「沉沒成本」看獵雷艦案該解約嗎?由於一連串錯誤、疑涉貪腐、350億元造艦案落入奸商之手,花掉的錢看來是「沉沒」了,若以理性最佳化觀點做決策,就不必考慮那些被沉沒的錢,而會選擇解約停損,以免在慶富陳家父子搞的錢坑中愈陷愈深。

不過,幾百元的電影票,與上百億、甚至兩百億元的獵雷艦案,原則雖同,但沉沒成本的數字差很大,影響人的決策程度也會差很大。而且,被沉沒的幾百億元都是公帑,社會心理上「厭惡損失」的反應會更強,讓決策者必須承受所有責任,包括前朝的重大錯誤也可能算在現在政府的頭上,讓決策者擔心反彈而不易斷然處置。

獵雷艦案解約與否,應先排除考慮被慶富陳家父子沉沒掉的成本,而從最有利於政府財政及國防安全做決策。圖為陳慶富。(資料照)

獵雷艦案解約與否決策時應分兩部分,先排除考慮被慶富陳家父子沉沒掉的成本,從最有利於政府財政及國防安全做決策;同時加緊司法及行政調查,追討被A走的錢,並嚴究經手官商之責。拖字訣則是下下策,再拖下去,不只獵雷不成,甚至政府這艘巨艦可能觸雷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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