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只准我轉彎 不准你修法?

黃豐仁 

去年的勞基法修法所造成的高度社會對立,至今仍叫人餘悸猶存。而當時囿於在野黨與勞團的強烈杯葛與抗爭,導致在委員會審查的時候,淪為立委互相爭先加碼的拍賣場,因而出現了幾條「超現實」的法規,導致新法雖然公布,實際上勞動主管機關卻不敢真正執行的窘境。

如今,新上任的賴清德院長鑑於這一年來,新法所造成的社會亂象,再度由行政院提出院版的修正條文,欲將法規與現實的距離盡可能地拉近。果不其然,這個議題再度成為在野黨的表演舞台,尤其是時代力量黨團,更是在黨團官方臉書,每日一篇質疑行政院的版本,對於修法如此用心,這態度著實令人讚嘆,但,若與去年修法時的狀況一同比較,則這樣美好的表象,恐怕要打個折扣了。

從兩例到一例一假,這樣的轉彎,算不算是一種與「資方」妥協呢?(記者簡榮豐攝)

事實上,時代力量在去年的時候,與國民黨一樣,一開始都是堅持「兩例」,也就是勞工一週有兩天例假,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特別因素,否則雇主不可要求勞工加班,如此缺乏彈性的設計,當然遭到許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反對。

不知道是不是接到了許多抗議的聲音,在106年十一月十七日的衛環委員會審查的當下,時代力量的立場突然大轉彎,由黃國昌委員提出了「一例一假」的修正動議,與先前堅持兩例的不同在於,除了一天例假外,另外一天則為「休假日」,勞工要出勤只需勞資雙方同意即可,但工資必須加倍,且給予補休一天。

但其實這個版本,與當時勞動部提出的「一例一休」相比,可說是相當類似的,差別只在於在休息日的加班費給予上,勞動部的版本,出勤2小時內,工資按平日每小時的工資額,再加給1.33倍,2小時以上,則按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66倍,但未有補假。至於時代力量提出的「一例一假」,勞工可於休假日出勤,且工資加倍,並給予補休一天。

由此可見,其實時代力量自己也了解「二例」有多麼脫離現實,然而從去年勞動部於七月端出修正條文開始,時代力量不僅大力開記者會宣揚自己為了「落實勞工全面週休二日,所以堅持二天例假」的立場,甚至還演出搶占委員會主席台的戲碼,正當外界紛紛認為,時代力量是來真的的同時,立場突然就變了,「二例」就再也不提了,改成「一例一假」才是正途,這突然的轉折,彷彿前面的動作全都是一場戲,實在令人驚訝不已。

但,若按照時代力量指控民進黨的邏輯,這樣的轉彎,算不算是一種與「資方」妥協呢?就留待社會公評吧!

(智庫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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