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考試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郭兆書

貴報日前登載的報導「台灣飛機維修員證照改歐規 新制證照一張都沒發出」,確實反映了民航維修者的心聲。

台灣飛機維修員證照考試,去年中改歐規後,至今一張全新證照都未發出。(資料照,華航提供)

筆者持有舊制的地面機械員檢定證,也換發了新制的B1.1航空器維修工程師檢定證。對於貴報所言「1張全新新制證照都未發出,也讓人擔心台灣飛機維修人員會出現斷層。」十分贊同,也深感憂慮。

從美規FAA制度改為歐盟EASA證照制度這件事並非大問題,問題的根源是在官方只修改法規改變制度,卻沒有適當的因應措施來配合新制的實施。

20多年前,筆者剛踏進航空公司維修民航機時,遭遇缺乏合適教育訓練書籍的困境。大學就讀成大航太系的教科書,過於偏向理論而無法用於民航維修實務,因此只能研讀美國FAA出版的三本Advisory Circular(民航局翻譯成「民航通告」)65-9、12和15(現為手冊FAA-H-8083-30、31和32),來準備昔日仿照美規FAA制度的地面機械員檢定。當時就體認到有書可讀的好處,也對FAA能出版三本民航通告,但民航局卻無法出版任何協助應考者準備維修證照的書籍感到十分不解。

難道是民航局沒錢沒人可以寫書嗎?不!在民航局網站就可以下載「航空運輸專論」這本實務的出版品,更何況民航局標準組人才濟濟,絕對可以找到有能力的適航檢查員來寫仿照FAA民航通告的出版品。所以不是沒錢沒人,而是做與不做而已。曾有年輕人問筆者:要讀什麼書才能具備足夠的民航維修知識來取得維修工程師檢定證?筆者無言以對。因為現在改成歐盟EASA證照制度,美規手冊FAA-H-8083-30、31及32還適用嗎?

政大法學院教授董保城於100年寫了一篇文章「如何避免恐龍法官的產生」,借用其中所述的一句話「考試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做為結論。民航界航空器維修工程師的檢定制度,目的應該是如何藉由官方的力量,來讓從事維修工作者具備足夠的知識水準,而考試只是檢驗工作者是否達成這項要求的手段。若核發航空器維修工程師的交通部民航局不努力達成高水準的目的,而單單著眼於考試這個手段,其實是捨本逐末。希望交通部及民航局儘快出版航空器維修的教育訓練書籍,讓有志者有合格的教材可以研讀學習。

(工/高雄)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