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有誰還敢住在美國?!

鄧鴻源

美國德州薩瑟蘭泉(Sutherland Springs)第一浸信會教堂,日前發生重大槍擊案,持槍歹徒朝作禮拜的信徒開槍掃射,至少造成26人死亡、20多人受傷,26歲槍手Devin Patrick Kelley已經死亡。警方透露,雖然槍手的動機不明,但沒有明顯的與恐怖主義有聯繫的跡象。

美國德州教堂槍擊案,至少26死且多人受傷,是美國歷史上傷亡人數第5大的槍擊案。(歐新社)

美國類似槍擊事件,近年來不知已經發生多少次了,無辜民眾的傷亡人數,恐怕比在海外作戰傷亡的軍人人數還高。美國政府為何不禁止民眾擁有槍枝?關鍵就在於其憲法!

憲法保護美國人民「持有和攜帶槍支」的權利,以致造成槍械氾濫,槍擊事件頻傳,造成每年很多人枉死於私人槍支之下。當美國發生私人槍擊慘案時,多數美國人民把槍擊案視為「自由的代價」,而不是歸罪於「持槍權」本身。

在美國人民的價值理念裏,爭取任何美好的東西都是要付出一定代價的,保障個人的「自由權」自然也不例外,而「持槍權」是反抗強暴,保障個人自由的最有效手段,因為美國人民認為最可怕的是「政府權力失控」,可能造成更多人民的傷亡,而「公民持槍權」則是制約政府權力的平衡力量。

話雖然不錯,問題是美國民主制度已經有兩把多年歷史,已經不可能有暴君出現,還讓私人擁有槍枝,只是給平民帶來災難,看不出有何好處?守法的人,私人槍枝只能放在家裡,有歹徒入侵家園時可以自衛;然而心懷不軌的人,隨時可以攜帶槍枝出去亂殺人。美國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的美意,反而讓想犯罪者為所欲為。

以台灣目前狀況看,有槍枝管制尚且黑槍重重,凶殺案頻傳,如果沒有管制,後果可想而知。只要大家民主素養夠,有權力者想變成法西斯政權,可能是很困難的,所以槍枝管制有其必要。目前世上只有以色列與瑞士民眾,平時可以將槍枝放在家裡以備突發狀況,而不擔心歹徒拿來亂用,主要原因是他們民主素養夠。

以如今美國民主制度之成熟,美國人已經無需擔心自己國家會出現胡亂殺人的暴君,反而要時時提防社會上孤狼式出其不意的突發攻擊。若還不趕快修法,試問,有誰還敢住在美國?那些一心想入籍美國的台灣人,是否應三思而後行?

(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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