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律白話文》不夠時間好好來愛你,「幾日內」「幾日前」玄機大解密!

民法中規定:「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起始日並不算入,並且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究竟這法條規定的日程要怎麼樣算,才能算出正確的日期呢?!

丁憶楨

我們常常在法條上看到有關幾日前幾日內這樣的規定,搞得頭昏腦脹,究竟要怎麼樣算,才能算出正確的日期呢?

像這樣好像困難度不高但又讓人頭疼的問題,就讓老嫗能解的冷到法抖來解答吧!

民法中規定:「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起始日並不算入,並且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

阿鬼,你還是說中文吧!!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

就用以下的例子來跟各位讀者講解吧!開始囉!

三年三班為了在校慶上賣超級好吃的手.工.薯.條,因此和阮月嬌在 11 月 1 日簽約,也繳了保證金 16 萬 8 千元,並約定於 10 日內交貨,那廠商最晚要在什麼時候交出薯條呢?

依照上面那句話的規定,起始日,也就是 11 月 1 號不算,從隔日 11月 2 日開始往後算, 因此 11 日為期間的末日,並且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也就是說阮月嬌必須在 11 月 11 日 23 時 59 分結束前做好所有薯條交貨,不然就算是違反和三年三班簽訂的合約噢!

三年三班超級好吃的手.工.薯.條!

也因為手工薯條在校慶的大賣,三年三班就在畢業典禮時,決定一起合資成立↖♥煞氣a好ㄘ手工薯條♥↗股份有限公司。

不過↖♥煞氣a好ㄘ手工薯條♥↗股份有限公司,在即將召開第一次公司股東常會的時候就遇上了問題,莊詠捷想在 4 月 20 日召開常會,而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股東常會的召集,應於 20 日前通知各股東,結果陳志豪很堅持 4 月 1 日愚人節當天發通知公司股東就好,這樣比較歡樂。莊詠捷覺得陳志豪很白癡,兩個人因此有了爭執。

為了解決他們的紛爭,以股東常會的召開日 4月 20 日作為起始日,起始日 20 日不必計算,從 20 日往前推算 20 日,以 4 月 1 日作為期間的末日,所以 20 日前,也就是末日之前一日,因此莊詠捷最晚必須於 3 月 31 日通知所有↖♥煞氣a好ㄘ手工薯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唷!

這樣大家有沒有比較清楚了呢?

但如果有法條或契約特別說明從起始日開始「起算」,那麼就不需要將起始日扣掉囉~例如從 3 月 1 日起算 3 日內要還錢,那麼就要連 1 日一起算進去,必須在 3 月 3 日結束前還錢。

而民法還規定,於一定期日或是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是給付的話,如果期日或期間的末日是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則以休息日的次日代之,如果 3 月 3 日剛好是星期日,那麼就以 3 月 3 日的次日,也就是 3月 4 日作為還錢的最後期限囉!

小縢:所以說依照民法上的規定,7 月 5 日的五日前,應該是什麼時候呢?

小嶸:我知道了! 7 月 5 日不算,從 7 月 4 日開始往前數,我最晚應該在 6 月 30 日通知你們!

小縢:沒錯!下次可不要再算錯啦!一定要準時通知喔!


民法第 120 條

以時定期間者,即時起算。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

民法第 121 條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
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末日。但以月或年定期間,於最後之月,無相當日者,以其月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

民法第 122 條

於一定期日或期間內,應為意思表示或給付者,其期日或其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律白話文X冷到法抖  不夠時間好好來愛你,「幾日內」「幾日前」玄機大解密!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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