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司法官」轉任律師,會是另類門神?!

李明煌

報載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收押禁見期間,涉嫌透過律師夾帶公文入所批閱,把看守所當作總裁辦公室。檢方認為這三位律師疑違反律師倫理,已分案偵辦。把監所當作辦公室使用前亦有東森國際前董事長王令麟如此行事。

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報社資料照)

何壽川與王令麟的委任律師皆來頭不小,他們有一共同背景就是皆曾擔任過法官或檢察官,讀者如果細心點會發現許多企業集團老闆,犯法時皆會找曾幹過司法官的律師進行辯護,其實許多有錢人也願意付高價找這類律師,出現這種現象的背後原因,除了這類律師有較多法庭實務經驗外,主要原因是民眾認為他們跟法官、檢察官有關係,有些律師甚至以此為話術招攬案件,一般老百姓誤以為法院的司法官在面對過去的長官、同事所辯護的案件會做出對其有利的判決,此種迷思普遍存在於台灣社會各階層,在民智未開的鄉下更是出現司法可以關說的耳語,難怪會出現民調認為最不可信任的第一名是司法人員的刻板印象。

而其中那些到處宣稱可以喬事的律師更難辭其咎,因為他們讓委託人誤以為法院是可以關說的,而曾擔任過司法人員再轉任律師者的少數害群之馬更該用違反律師倫理加以究辦。

筆者於此誠心期盼全國司法官在面對過去舊識同仁律師的案件時,能秉持公正無私,杜絕這些司法門神的人情壓力或是財務誘惑以杜悠悠之口,現任司法官若能打破權貴,以及門神律師所建構的生態圈,加上司改會議若能進一步探討領終身俸的司法官是否在轉任律師職位時予以暫停終身俸,正如退休人員不得領雙薪一般,則司法的公信力將大幅提升,另外流浪律師的問題將有效改善。

(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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