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常識的力量 ( 潮音洞不是寺廟?!)

恆有慧

常識,所有智力正常的人應有的知識。資訊爆炸社會,公眾能夠運用各種管道,獲取知識,補充常識。面對公共議題,就有判讀能力,不致盲目。筆者試著運用常識,導出國定八仙洞遺址中潮音洞內人工設施,不具文化價值的結論。

潮音洞不是寺廟。東縣府20日聲明已查明潮音洞至今沒有申請寺廟登記。上網查詢全國宗教資訊網,就可以詳閱辦理寺廟登記須知。有依規定辦理登記,才叫寺廟。既然有社群團體提出八仙洞潮音洞內廟與遺址共存方案,為何不見相關駁斥縣府的證據曝光?

潮音洞不是寺廟。(記者黃明堂翻攝)

有證據才有說服力。筆者閱讀許多宣稱潮音洞內人工設施具有文化價值的論述,發現同樣一個問題:沒有證據。不論是長濱當地客家信仰中心、日本佛教曹洞宗在台佈教據點、巖仔信仰,只見所謂耆老口述紀錄及社群團體片面宣稱,卻不見歷史書面資料佐證。口述歷史不是自言自語。這是常識。

民國77年,八仙洞由內政部公告為一級古蹟。文資局網站資料。社群團體宣稱潮音洞內人工設施具有文化價值,為何在八仙洞還是中央管轄的當時,潮音洞及其他各洞內設施沒有被劃入古蹟保存範圍裡?

設置私立殯葬設施者,以法人或寺院、宮廟、教會為限;殯葬設施之設置、擴充等,應具備相關文件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資料(殯葬管理條例第5、6條)。縣府舉證潮音洞遭占用經營靈骨塔生意,並以民國95年媒體報導以為佐證。潮音洞內既不是寺廟,又未經縣府核准,私設殯葬設施,經營靈骨塔生意,有何文化價值,值得列入全國文化會議討論議程?

筆者看到的,是東縣府舉證負責的態度。不想看到卻又一直看到的,是社群團體片面宣稱潮音洞內人工設施具文化價值,卻拿不出有力的證據支持。所幸,我們還擁有常識,能夠幫助我們破除文字迷障。

文字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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