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國家正常化要靠憲法正常

◎林青弘

「台巴斷交」是個令人困惑的假名詞。其一,巴拿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台灣不是主權國家;其二,中華民國與巴拿馬斷交,不是台灣共和國與巴拿馬斷交,國號為中華民國不是台灣共和國。從「台巴斷交」的主詞選用,立刻看見台灣與中華民國必須切割又要依賴的荒謬矛盾。

中共為了一黨專政的正當性與統治威權需要,把兩個中國的麻煩製造責任推卸於蔣介石和中華民國,然而製造兩個中國的始作俑者,豈不是毛澤東本人?聯合國2758號決議文,把中國代表權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未處理中華民國是不是被消滅的國家,也未處理中華民國能否代表台灣主權而成為不是中國的國家(雖然國號有中國),更未處理台灣主權能否成立新國家。

從「台巴斷交」的主詞選用,立刻看見台灣與中華民國必須切割又要依賴的荒謬矛盾。(記者羅沛德攝)

國際社會被中共的統戰需求唬弄,誤把台灣當成中國的一部分,這個立足點與重要爭點,務請民進黨政府要堅定把關,不容中共詭計得逞。台灣要能走出自己的路,最符合民主自由人權的方式,就是從憲法下手。

憲法增修條文可以停止適用憲法部分條文,從憲法學理來說,難道不是特殊法理?理論上,比憲法更高位階者才有資格凍結憲法,但是增修條文又由憲法引申而來,顯然沒有比憲法更高位階,為何可以凍結憲法部分條文?是以唯一理由,憲法增修條文就是憲法的特別法,比憲法特別優先適用。假使有一天,大法官受理憲法違憲案,大法官解釋中華民國憲法違憲,不得不制憲或修憲,台灣方能找到國家新生的王道。

國際社會通行「一個中國原則」,政府現階段向國際社會推廣「中國是中國,台灣是台灣」,不免會讓外國人困惑於台灣現有的國名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因此「正名」不僅很重要,更關係「制憲」的鋪陳之路。

中共要統一兩岸當然可以,但是請用民主自由人權說服台灣人民。無論統一或維持繼續打壓的現狀,台灣人民若沒有屬於自己的國家認同,國家不能正常化,中國若是統一台灣,我們只是被消滅的內亂團體,若是堅持對抗統一,國際社會對於我們「不中不台」的維持現狀,也愛莫能助。

(自由作家,台中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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