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總統身兼黨主席會怎麼樣嗎?談談我國憲政體制!

當上「國家最高領導者」都會享有行政權,但在立法權上,內閣制是明訂當然享有,總統制是當然不享有,半總統制則是處於在模糊地帶,正因如此,每一任總統都還是會希望以兼任黨主席的方式,來掌控立法院以達到立法權也一把抓的權力。只能說,權力或許真的是一種誘惑。

劉珞亦

蔡小文主席在2010年時對於馬小九總統身兼黨主席表示:「總統不應該身兼黨主席,造成權力分立的失衡。」而蔡小文在2016年當上總統後身兼黨主席,也立刻遭到大家的抨擊,抨擊蔡小文曾經說過的話卻又自己犯,選前選後不一樣。

但究竟總統身兼黨主席有什麼好處,使得當上總統的人都會想要繼續當?又總統身兼黨主席在我國憲政體制下會有什麼的問題?

在討論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就國家制度做一個很簡單的介紹。

一般來說,國家制度大約分成三種,內閣制,總統制以及半總統制。

內閣制

內閣制。(圖:法律白話文)

人民不投總統,只投政黨或是立法委員,最高支持率的政黨必定執政黨,黨主席當然成為國家領導者。行政立法合一,也就是管理行政的執政黨必定是立法院多數,執政黨的立法委員同時也會是執政官員。

總統制

總統制。(圖:法律白話文)

人民一票選總統,另外一票選立委。行政立法分開,總統介入立法院程度較低,很有可能總統是一個政黨,立法院是另外一個政黨。兩邊處於對立而非合一。

半總統制

半總統制。(圖:法律白話文)

人民一票選總統,另外一票選立委。行政立法不完全分開,總統的行政權切成兩塊,一塊給行政院長,對內掌管行政權;總統對外掌管國防外交權力。但在台灣底下又發展出比較不一樣的半總統制,行政院長(總理)不需要以立法院多數黨為依歸,而且總統沒有主動的解散立法院的權力。 因此若把『總統身兼黨主席』這件事作為命題,可以從上述三種國家體系來分析。

內閣制國家,是完全沒有這個問題的。 因為「總理」就必須是「黨主席」,是「黨主席」才有可能當國家最高領導者,這就是因為內閣制本身行政立法合一的特點,因此像英國,英國總理因為脫歐事件而負責下台,英國並沒有舉行大選,執政保守黨自行選黨主席,選出來的新任黨主席當然成為國家領導者。總統制的國家也是沒有這個問題。因為在總統制國家,通常政黨都是「軟性政黨」,也就是說你雖然是那個黨,但你不一定需要聽黨的話。而黨主席通常也是比較沒有實權,無法約束黨員,比較像是個聯絡人。再者,在總統制的權力架構底下,總統代表的行政權,不需要對立法權負責,是對人民負責,本身當然沒有辦法領導政黨的權力。

因此,在上述兩個理由下,總統也不會有身兼黨主席的問題發生。但在半總統制底下,這就會是大一個問題。

因為在半總統制底下,並不像是內閣制明確的行政立法合一,也不是像總統制行政立法完全分立。而是存在比較模糊的地帶。因為在半總統制底下,整體權力的開展及分布,會因為總統,總理以及立法院三個變因而導致不同的風貌。所以在釐清究竟總統身兼黨主席有無問題之前,先來理解一下半總統制的政權風貌。

舉例來說,在半總統制底下,一般來說,分成四種類型:

多數型政權:總統,行政院長和立法院多數都是同一政黨。

多數型政權:總統,行政院長和立法院多數都是同一政黨。(圖:法律白話文)

少數型政權:總統和行政院長為A政黨,立法院多數為B政黨。

少數型政權:總統和行政院長為A政黨,立法院多數為B政黨。(圖:法律白話文)

監護型政權:總統為A政黨,行政院長為C政黨,立法院多數為B政黨。

監護型政權:總統為A政黨,行政院長為C政黨,立法院多數為B政黨。(圖:法律白話文)

競合型政權:總統為A政黨,行政院長和立法院多數為B政黨。

競合型政權:總統為A政黨,行政院長和立法院多數為B政黨。(圖:法律白話文)

在這四種組合下,總統權力大小會完全不相同,強弱大約就是從1-4。

若我們以台灣歷屆以來總統權力的強弱分佈,且加入是否兼任「黨主席」以及視他「得票率」是否有過半,可製作成下列圖表。

(圖:法律白話文)

因此,我們可以由上述得知,半總統制會因為不同政權形式而導致總統權力有所強弱,更會因為是否兼任黨主席而加強權力!這是因為當總統可以兼任黨主席時,可以控制立法院黨團的運作。像是史上最弱的總統,就是2000年的陳水扁,雖然當選總統,不但沒有辦法控制行政院,立法院少數,得票沒過半,沒兼任黨主席連自家少數的立委都沒有辦法好好管理,在憲法上的權力,被壓縮到只剩憲法增修條文所稱的「大政方針」,雖然仍保有一定程度的「實質影響力」,但在這樣憲政體制之下,或許真的很難發揮施政能力。

而在馬英九時代算是強勢總統,因為不但立院自家政黨過半,自己又兼任黨主席,這就表示除了憲法所規定的國防外交職權外,行政院長又是同陣營所以擁有行政權,而自己兼任黨主席有控制自家立法委員的機會,但因為立法院長並非自己人,雖然權力大,但效率沒有想像中的好。

最後就是蔡英文,不但上述馬英九所擁有的都有,立法院長也是自己人,行政立法根本權力一把抓,難怪我們的制度被稱作「超級總統制」,而蔡英文看來也是「後2000年」最有權力的總統!

總統身兼黨主席有什麼好處,使得當上總統的人都會想要繼續當?(記者劉信德攝)

大家都喜歡掌握權力!

總結來說,當上「國家最高領導者」都會享有行政權,但在立法權上,內閣制是明訂當然享有,總統制是當然不享有,半總統制則是處於在模糊地帶,正因如此,每一任總統都還是會希望以兼任黨主席的方式,來掌控立法院以達到立法權也一把抓的權力。只能說,權力或許真的是一種誘惑,在野的時候會批評,但一旦真的上台時,權力在手上,畢竟才是最舒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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