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納保官」能保護納稅者權利嗎?

陳默言

立法院於2016年12月9日三讀通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以下簡稱納保法),並於一年後施行;然立法委員黃國昌於4月7日「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公聽會」上表示,對於納保法通過的版本並不是很滿意,因為過程諸多妥協,關鍵條文無法取得財政部讓步,最遺憾的是身為立委無法修改違憲法律,卻得經由大法官釋憲,因而感到汗顏。

立法委員黃國昌於4月7日「落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公聽會」上表示,對於納保法通過的版本並不是很滿意。(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今年2月初,名模林若亞抗稅成功,估計約540萬薪資所得申報戶受惠!事實上林志玲,周杰倫亦曾親上火線抗稅,但卻踢到鐵板,鎩羽而歸!承審法官錢建榮有感而發「稅制,不應該齊頭式平等,更不該差別待遇」,「林若亞造福全國薪水階級,讓稅制更公平」。錢建榮法官曾表示,其實林若亞案和林志玲案差不多,只不過林志玲的運氣比較不好,林志玲在打行政訴訟敗訴後,委請律師提起大法官釋憲,但2016年6月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錢建榮指出,明明這種稅制是不對的,行政法院卻幫財政部背書,他決定要對得起自己的良知,在離開桃園地院前,將任內見到不合理的稅法和行政法案件都裁定停止審理,依法官職權,一口氣提出十一件釋憲案。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未來稅捐稽徵機關應主動提供納稅人必要協助,並須指定專人「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受理納稅人的申訴或陳情;專家學者建議「納保官」應由專業律師或法官等外部人員以達公正,而財政部堅持「納保官」必須為內部人員擔任;面對政府公權力強權稽徵行為,人民相對是弱勢的,所以筆者冀望「納保官」,在人民與稅務機關有爭議時,能像良心法官錢建榮般的為民伸張正義,成為最專業且公正有力的第三者。雖然現行通過的納保法不盡理想,筆者仍呼籲為政者應廣納學者專家的意見,從長期角度去思考,做出困難的決策,才能真正為民福祉。

(作者為退休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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