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故事》被視為三大陋習之一的女子纏足,其實能促使陰陽調和?

一雙小腳數百年來所盛載的血與涙,是封建時代男性霸權現象的產物。所謂男性霸權現象,是由於纏足都是衝著滿足男性的病態審美觀,以及以男性為主導的社會觀念和規範而誕生的。

梁曉遴

纏足始於何時的眾說紛紜,不過一般認為其普及於兩宋,並盛行於明清。

我們知道,那一雙小腳數百年來所盛載的血與涙,是封建時代男性霸權現象的產物。所謂男性霸權現象,是由於纏足都是衝著滿足男性的病態審美觀,以及以男性為主導的社會觀念和規範而誕生的。

不過,亦有學者表示,纏足並非貫穿男性沙文主義的產物,而是能夠促使陰陽調和,鞏固社會觀念和家庭規範的深層文化 :

纏足的最終考慮是(上流社會人的)陰陽的調和;它是氣化觀型文化傳統所兼為重視并且男女都會得到好處。而由此也可見,論者所詆諆的男性沙文主義作崇真不知是「從何而來」又「緣何而定」……沒有說出的另一半的道理是女性也因此一并受惠(並不只男性獨享快樂),而它的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密事」計慮,也得給予肯定。從此纏足在歷史上所顯現相關權力欲求,就一樣要晉升到文化主體發動的層次…… (1)

文中的「好處」是什麼呢?女性究竟又如何從中「受惠」?纏足又是如何得到社會「肯定」?我們不如先看看男人是如何享受纏足。

歷代關於纏足的著作,較著名的有漢朝的《雜事秘辛》、宋朝張功甫的《梅品》,及清朝方絢以《梅品》為寫作範本的《香蓮品藻》。其中,《香蓮品藻》可謂纏足的百科全書。

當中比較有趣的,是取材自《梅品》、有如黃曆的宜稱二十六事、憎疾十四事、榮寵六事、屈辱十一事。其次,就品評方面,《香》又將纏足分為「五式」「三貴」「十八名」。所謂「五式」即五種類型;「三貴」為「肥」、「軟」、「秀」;而「十八名」即由「五式」再細分為 18 種類型。

另外,日本作者岡本隆三的《纏足史話》,就闡述了古時對「玩蓮」(即對性感覺的開發)的仔細分類。(2)書中表示,「玩蓮」分刺激聽覺 1 種、視覺 4 種、嗅覺 1 種和觸覺 46 種。前三種刺激跟性愛大同小異,不過觸覺卻再細分了用口 6 種、用手 28 種、用腳 4 種,甚至用肩也有兩種,五花百門,巨細無遺。當中關於用腳的,除了有比較熟悉的「食」(即類似人體宴,將食物置於腳趾然後男人用舌頭舔食),還有「玩」和「弄」(即足淫),可謂應有盡有,獨具匠心。
岡本隆三《纏足史話》

然而,除了「玩」和「弄」,上述各式各樣享受「天足」的方式,由於並不會觸及性器官上大量的感官神經,因此只能提升男性性慾,而不會刺激性器官,而使下視丘分泌神經遞質如多巴胺使人感到性快感,並帶來高潮。不過纏足者卻因纏足而使下體結構產生變化,從而當性交時,填補了纏足缺乏直接激活性快感和帶來高潮的不足。

相女「上看頭,下看腳」(3),在清朝之前,纏足都是財富、權勢、地位階級的象徵,是上流社會和風塵女子的玩意。由於上流社會用不著擔心勞動力,而且纏足者須要俾女服侍,非一般山村農婦或勞動婦女能夠負擔,例如古時客家人由於需要勞動力而不纏足。(4)

纏足女子 (攝影者:White, William Charles, 1873-1960)

傳統上認為,當纏足女子長大出嫁後,為保障婚姻,女性首要任務便是繁衍後代。不同於須經常勞動和使用腰力的女性,纏足女子在生育後下體肌肉自然變得鬆垮,加上由於纏足婦人無緣勞動和多被禁足,肌肉缺乏運動,下體鬆弛就更加不利後續的性生活。

然而,由於女子纏足後重心會置於踵部,需要用到腰力平衡重心;而腰力的持久使用,反而有助於下體肌肉收縮,加速回復原貌,因此交歡時便經常能為男性提供如與年輕處女性交的快感,女性亦因而受惠。

由此可見,纏足為男人帶來性快感的原因並非上述的花樣,而是在視女性為附屬品的男權社會之下,以各種刺激性慾的品足花式作為襯托,結合因纏足而使女性下體得到扭曲的改造所致。這比起坊間常說那種近乎柏拉圖式的高雅神交,即最能引起男子情慾的地方便是隱藏在鞋內的雙足的戀物辟說法,更能直接和完美地命中男人「要害」。亦因如此,學者認為纏足起到了促使雙方陰陽調和的重要作用。

同樣,即使是未婚女子,為了能夠好好站立行走,她們兩腿和盆骨肌肉經常出現繃緊情況。亦因如此,纏足女子的下體肌肉亦較為緊緻,因此能夠增進男性在性交時的快感。

後天生理結構改造了纏足女子,使雙方在性事方面「水乳交融」,因此纏足在中國傳統文化社會的房中術中得到肯定(5),事實果真如此嗎?

事實上,纏足是男權社會下象徵暴力(symbolic violence)的載體,當時社會在(誤)認可的纏足文化之下,纏足女性付出沉重代價以換取家庭和經濟保障,就是纏足女子在(誤)認可的暴力文化下的生存競爭。她們以身體作為經濟能力來釋出生命價值(6),將身體賣給不屬於自己的慾望,而當經濟能力耗盡,生命價值亦告完結。

對社會來說,沒有身體的經濟能力亦就是沒有生命價值,屆時社會亦不再在乎纏足女子的生死,纏足女性在男權社會裡,只是一群公認被剝削的商品。而這種古代社會秩序的基礎,實際上是建立在各種暴力和壓迫下而形成的不公交易,將病態社會價值觀下的被剝削者視為受虐式快感的受惠者,進而掩飾了這種交易的暴力與不公。

再者,有學者將這類扭曲的革命性改造,說成是女性受惠、造福兩性的這類論點,甚至是提升到「文化主體發動的層次」中的文化背景,以這種近乎引以為傲的語氣,來詮釋纏足文化的核心問題,實在令人感到詫異。最重要的是,將被剝削的纏足女子說成是社會制度下的得益者,實際上是認同了以摧殘女性身體作為經濟能力的經濟運作模式。

這種為纏足予以肯定的觀點,不僅是將過去隱藏的社會價值觀重現,且為其開脫,更是將其中所顯現的各種權力誤導為由文化主體發動的一種「文化昇華」的始作俑者。

(1) 周慶華:《語文符號學》(上海:東方出版中心,2011),頁18-19。

(2) 岡本隆三:《纏足史話》(北京:商務,2011),頁 100-9。

(3) 李漁(明):《閒情偶寄》,〈手足〉。

(4) 姚老庚:〈歷史與空間:客家婦女為什麼不纏足〉(文滙報,2010)

(5) 同註2

(6) 馮偉才,〈如何書寫中國女性身體史 – 從纏足開始〉(香港:中文大學《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6),頁125。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故事 被視為三大陋習之一的女子纏足,其實能促使陰陽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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