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下班收Line算加班有錯嗎?

季節

3月14日貴報自由廣場有篇讀者投書「LINE1分鐘=加班4小時,誰賺?」,作者對於休息日勞工收到一分鐘的公務line,就可以請領4小時加班費,表示不滿,認為休息日加班不滿四小時以四小時計,應該是針對有往返交通時間的「出勤」的狀況,在家不算。然而休息日之所以會這樣設計,就是因為要減低勞工該日被要求加班的機率,重點不是出門與否,何況誰說出門才可能花更多時間?老闆傳一則line要求勞工交一篇5千字的報告,勞工在家寫花的時間,搞不好都不只四小時了。

3月14日自由廣場有篇讀者投書,作者對於休息日勞工收到一分鐘的公務line,就可以請領4小時加班費,表示不滿。(記者鹿俊為攝)


該文作者又聲稱有時雇主下班傳Line是邀約聚餐或聯絡感情,如果下班傳line動不動被要求給加班費,勞雇間將形同陌路,雇主也不會在義務之外給勞工更多福利。可是下班收到Line請領加班費,是員工要提出要求,雇主若不同意則勞工局審理,勞工局審時自然會依內容而定,豈有邀約聚餐也會被當成加班的疑慮?此外我們有甚麼理由可以樂觀得相信,政府不保障勞工要求雇主下班傳line需要給加班費的話,雇主就會自動多給勞工其他福利來彌補呢?如果沒給,勞工怎麼辦?


一例一休的設計,或許會讓經濟效率下降,但是民主國家追求的本來就不是效率優先,而是對於每個人權益的保障。否則威權獨裁統治,只要領導階層不差,通常效率偏高,為何我們還要選擇民主?就是因為我們無法保證威權統治之下統治者一定是有能力又不會有私心的,為了防止人民被侵害卻又沒有救濟管道,所以我們寧可選擇效率比較低的民主制。同理,政府少干預勞資糾紛,乍聽或許可以讓經濟效率提高,卻可能讓許多弱勢勞工求助無門,況且如果勞工過度血汗,工時長又沒有加班費薪水低,還有辦法消費嗎?消費不振的國家,經濟也不可能真的好起來。

(作者為台大政治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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