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限時批》馬英九自食惡果!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涉教唆洩密案,今天將馬英九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起訴,不過,熟悉法規人士解釋,依照「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的規定,即便馬英九因洩密案判刑定讞,禮遇都不受影響。 (記者羅沛德攝) 

董森霖

馬英九執政八年,最大的問題在「自己永遠是對的,錯的永遠都是別人」!猶不知道自己錯在哪裡?!所以自食「毀憲亂政」的惡果,竟拿司法當做政治鬥爭的工具,把國民黨毀了,也誤國誤已。現留下的八大官司,甚至有淪為階下囚的命運,無乃咎由自取。而其中一個就是今天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教唆洩密等案件,若法院認定有罪,依法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

所謂天網恢恢,馬英九哪裡想得到,立委管碧玲居然找到『特他61』監聽票一案吃到飽的鐵證,會讓他的「打擊司法關說」,逆轉成「違法監聽、操弄司法、教唆洩密」的政治大醜聞?!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等案14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將馬英九起訴,並由北檢發言人張介欽對外說明偵結結果。(記者劉信德攝)1

此從起訴書中,亦不難發現,總統為憲法上之機關,負有「憲法機關忠誠」之義務,應竭力遵循並維護憲政秩序,其職權之行使並非無限上綱,應符合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並不得侵害人民之基本權利。

再者,馬英九雖長期從事司法實務與法律教學,明知人民對於隱私權、通訊秘密自由及資訊自主權之期待,為普世共同維護的價值,執政期間屢次宣示保障基本人權,但僅因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等人的理念差異,竟逾越司法與政治應有分際,涉犯事實明確。而此案亦無異凸顯總統不能干預司法、不能毀憲亂政,像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監聽國會議員,馬卻拿監聽當成政爭工具,使這場由馬英九與黃世銘主導的「九月政爭」,嚴重衝擊並傷害台灣民主。且事證鑿鑿,難逃法理之斧鉞!

簡言之,20139月間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把監聽等相關內容告訴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馬已觸犯教唆洩密罪,上述犯罪事實在黃世銘被高等法院判處有罪確定的判決書中,已勾勒得相當清楚。按照立委管碧玲PO文表示:「2013102,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在9月監聽風暴後,接受電台訪問時描述831黃世銘夜奔總統官邸、及隨後江宜樺和羅智強會晤討論的情形。當天我就分析研判,這番說詞對照特偵組更早前所發的新聞稿,已是『百分之百洩密、全部綁死罪無可逃』。今天北檢起訴馬前總統,關鍵也是在此。」

管立委所指2013102的廣播節目,正是周玉蔻專訪馬英九,當時是馬英九首次主動對外公開說明案情,周玉蔻在節目上問馬,「那請問您,他(指黃世銘)離開之後,您做了哪些事情?按照總統府發言人的說法是,您的心情還受到了一些震動?」馬則在節目中回說:「他(指黃世銘)最後告訴我,他會在調查完,他已經差不多調查完了,可能還有一些需要去了解的,最後會對外公開」。

周玉蔻還問馬:「他有報告您92號他本來預計當中要傳訊相關人等嗎?」馬則回說:「他在他的報告裡面有提到」。北檢認為,關於馬英九接受周玉蔻的專訪內容,顯見馬當時早已知悉特偵組案件仍在偵辦中,後續可能還會有相關行動;馬卻辯稱,黃世銘告知該案僅屬於行政不法事件等說詞;顯然不足採信云云。因此,馬再如何狡辯也沒用,畢竟鐵證如山!

如今馬官司纏身,亦難獲藍營同情,主要在一路走來,一路「錯」到底!不論「鏡子裡找人」、「寵溺親信」(貪贓枉法如林益世者)、處理內政(民怨四起)、外交(休克)、兩岸(磕頭)、國防不武(防衛薄弱)、國安(共諜滲透多)等等,從不檢討反省,也從不認錯,誤國誤民,如今自蹈法網,可說是天理、國法昭彰,其能怪責誰耶?!足為台灣未來民主法治化的殷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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