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博硯「說」法》不願面對現實的官員們

交通服務人員長期以來必須任勞任怨肩負紓運責任,最後臺鐵員工要求依法休假,交通部卻嚴酷以對,可想而知,對於休息不足的其他事業人員,交通部就是繼續無視。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Uber 問題還在沸沸揚揚之際,台灣再度發生了嚴重的遊覽車意外事故。

遊覽車事故是個老問題,2012年,司馬庫斯觀光巴士墜落山坡造成13死的意外,沒多久阿里山再度發生類似的意外事故。而每次一有同樣的事故發生,觀光巴士的安全問題就會被再度的拿出來討論。

我國的巴士都是拼裝車,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成為媒體報導的焦點。同樣的,在去年中壢中客團遊覽車司機自焚案中,遊覽車司機的工作時數,勞動條件也已經被討論過。不管是遊覽車或者是一般客運司機,都必須忍受高工時或是連續多日出勤,才能讓民眾享受便利的交通或是欣賞台灣各地的美好風光。去年底,一例一休通過後,客運業者就要求勞動部作出解釋,讓客運駕駛得以連續工作。

遊覽車事故是老問題,每次一有同樣的事故發生,觀光巴士的安全問題就會被再度的拿出來討論。(記者吳政峰攝) 

在此之前,Uber最為人詬病的之處就是不願意納入規範、不繳稅以及沒有保險的問題。如果政府用相同的標準來要求國內其他行業,Uber自然不能例外。

已故的臺北大學何志欽校長曾指出,台灣的地下經濟佔生產毛額的百分之二十八,且逐年上漲當中。而這個數字僅是一個初估,當然,這裡所指的地下經濟並非全然不法,而是規模小、不穩定,政府課不到稅捐的部分,這樣的數字也僅是一個預估值。事實上,會造成這樣的現象,有部份係因政府的怠惰或放任。Uber 離開台灣市場後,白牌車的亂象就跟著消失了嗎?Uber不繳稅,白牌車的駕駛人難道政府就課得到稅?

在商業行為上,即便有了法律的規制,業者也會想盡辦法躲避法律的規範,在勞動法上常見的狀況就是化雇傭為承攬以躲避僱主的勞健保納保責任,這點與「假派遣、真僱用」相同,只是勞動部長期都知道這樣的現象,卻一再放任。

勞動部以《勞基法》只針對雇傭關係,並沒有針對承攬或委任的契約相關規定做為託辭,但這樣的作法卻給予業者一個可以規避法律規範的漏洞,勞動部明知如此卻長期不作為。甚至在關於遊覽車司機工時的認定上,有關手握方向盤始計算工時的認定方式,也是勞動部自己做出的解釋。交通部對於客運駕駛工作時間過長的老問題,難道都不知道嗎?對於遊覽車靠行的狀況難道也不知道嗎?

交通服務人員長期以來必須任勞任怨肩負紓運責任,最後臺鐵員工要求依法休假,交通部卻嚴酷以對,可想而知,對於休息不足的其他事業人員,交通部就是繼續無視。

要到哪天,我們的部長官員們才要認真面對現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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