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法律白話文》「給你個名份!」民事契約真的可以取代同性婚姻保障嗎?——淺談唐委員的解決方案不能解決的問題

婚權平權法案審查受阻,讓人想起政務委員唐鳳以「用民事契約對伴侶保障了」的例子,或許可以做為法案通過前的「替代方案」,甚至是「反正有這個辦法,婚姻平不平權並無妨」的說詞。但,唐鳳的辦法,和婚姻能給的保障,真的沒有兩樣嗎?

李菁琪(律師)

報載,政務委員唐鳳表示她以民事契約給予對方合法伴侶保障,透過雙方民事契約把雙方維持穩定關係寫下來,並且透過公證確保契約履行,因此,未來即使立法院通過民法修正案,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她個人也不一定會使用。

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右)與媒體茶敘時表示,自己跟伴侶已有公證人見證的民事契約。(資料照,記者鍾麗華攝)

但是,配偶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真的可以用民事契約完全取代嗎?就算目前受到大眾關注的醫療同意權可以委任伴侶為醫療委任代理人,或是通過同性伴侶註記後成為醫療法63條、64條之「關係人」,事實上,配偶之前的權利義務並非全然可以用民事契約取代,例如民事法上配偶間的相互繼承權、本於配偶權而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重婚、刑事訴訟法上配偶的獨立告訴權以及訴訟法上的拒絕證言權等權利,都無法用民事契約由當事人合意取代。

為了進一步說明,我們以大花和小花是這對同性伴侶為例,談談在現行的法律下,她們可能面對的問題:

沒有繼承權

雖然配偶間的相互繼承權似乎可以藉由遺贈或死因贈與做為保障同性伴侶的取代對策,然而,依照現行民法,遺贈與死因贈與受到民法第1223條特留份之限制,也就是說,就算大花和小花約定以遺囑方式將身後所有財產贈與對方,也會因為民法1223條保障法定繼承人的特留份規定,而無法百分之百的將財產留給另一半。

無法請求配偶權被侵害的損害賠償

民法第194條、195條都有規定當配偶權被第三人侵害時,可以對其主張損害賠償。

但是在大花和小花身上,我們無法以她們倆人間的民事法律契約約定她們對第三人有請求權。換句話說,當大花意外車禍身亡的時候,小花並無法依照民法194條向肇事者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至於經常配偶被用來與民法184條一起向外遇對象請求損害賠償的195條,更是因為小花並非民法上的「配偶」無從請求。

無法主張重婚

大花和小花雖然交往時認為彼此情比金堅、此情此愛永摯不渝,但是仍然沒有任何一種民事契約可以有效限制契約雙方不得結婚。也就是說,當大花某天發現自己其實是雙性戀決定與隔壁的小王結婚的時候,小花並無法像其他憤怒的配偶一樣依民法988條主張大花重婚無效,只能含淚揮別伊人。

沒有拒絕證言權

無論是民事訴訟法或是刑事訴訟法,都考量到配偶做為證人時出於私心,可能會有偽證或是偏袒的情況,所以都賦予了配偶有拒絕證言的權利。

然而在大花做為刑事被告或是民事訴訟當事人時,小花就算有萬般無奈也不能拒絕證言,只能在大義滅親與做偽證受到偽證罪追訴間掙扎。

沒有獨立告訴權與獨立上訴權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規定,被害人的配偶可以獨立告訴。藉由本條賦予的權利,配偶可以代替月亮被害人懲罰加害人提起告訴。然而若是大花慘遭毒手,可憐的小花並無法替大花提起告訴,也無法本於同法第345條為大花的利益獨立上訴。

從上述的例子可以發現,配偶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不能完全以民事契約取代,縱使將該契約交由法院公證,亦只能確認該契約約定內容合法、有效,並且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具有執行力,並無法完全取代法律賦予配偶的權利保障。唐鳳委員雖然以私法契約的方式給予其伴侶與一般同性伴侶間較高的保障,但是與「配偶」可享的權利保障相較,差距甚遠;本文所舉的例子,不過是冰山一隅。簡單的來說,雖然婚姻關係是身份契約的一種,但是本於「婚姻」這樣特別的身分契約而生的許多法定權利義務關係,無從用雙方當事人的意定契約取代,尤其是在民事與刑事訴訟程序中「配偶」所得主張的權利。

「尚有其他法律手段取代同性婚姻合法化之保障,所以不需要給予同志成家的權利」這樣的論點,經常被反對同性婚姻論者做為「維護一夫一妻婚姻定義」的主要論述依據。本文目的並非在於挑戰唐鳳委員與其伴侶間的契約效力,而是希望藉由指出縱其契約內容再周延,亦無法達到使其伴侶與現行法下「配偶」有相同的權利保障密度這樣的事實,突顯唯有通過婚姻平權法案,才是正本清源解決同性戀者在現行法下困境的方式。

畢竟我們難以期待一般小市民為了給同性伴侶一份保障,而大費周章地請律師擬合約,並送至法院公證,也並非所有人皆有此等財力;何不直接修法,更為簡單明瞭。

只能說同性戀者想要和異性戀一樣「給你個名份」,沒有那麼簡單!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律白話文 「給你個名份!」民事契約真的可以取代同性婚姻保障嗎?——淺談唐委員的解決方案不能解決的問題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