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博硯「說」法》侯副市長,您知道新北市還有兩萬個人怪怪的嗎?

這是一個關於某官運亨通的探長,一路平步青雲當上副市長,但體內的柯南魂總是蠢蠢欲動,一逮到機會就想回頭重操舊業的故事。

胡博硯/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週四晚上就在民眾紛紛提前回家準備防颱之際,台鐵發生駭人聽聞的爆炸事件,在此之前,雖也曾有高鐵列車被放置爆裂物的事件,但台鐵列車上被放置爆裂物並爆破造成意外,是我國鐵路史上近年少見的重大事故。對照起近日伊斯蘭國於世界各地所從事之恐怖活動,爆炸案更顯敏感。值得慶幸的是,警察機關辦案迅速,一日之內即已掌握可疑兇嫌。

台鐵列車上被放置爆裂物並爆破造成意外,是我國鐵路史上第一起。對照起近日伊斯蘭國於世界各地所從事之恐怖活動,爆炸案更顯敏感。(記者吳政峰翻攝)

據媒體報導,兇嫌為該列車之乘客林某,雖已有不同物證、人證證明,但由於林某尚在加護病房治療中,在警方未訊問前,也未貿然宣告破案。雖然結果呼之欲出,但警方慎重的作法仍值得嘉許。不過,這時衍生的案外案是,報載林某的犯行之所以被發現,是因為新北市副市長與該嫌之子會談後,發現他們已經五年沒聯絡,又「新北市長侯友宜詢問泰山區長劉淑芬後得知林男的戶籍設在泰山戶政事務所,居無定所,他當時就覺得怪怪的,因為一般人不會如此設籍。」,侯副市長因此遂指示區長將林男資訊提供給警察局作為偵察之用。

尚且不論此時警方可能已從犯案物證以及其他人的證詞中縮小嫌疑犯之範圍。泰山區長如何將其依據公務目的所收集的個人資訊提供給警察機關呢?

而這裡有個更大的問題是:副市長聞該男戶籍設在泰山戶政事務所,居無定所,便稱「當時就覺得怪怪的,因為一般人不會如此設籍。」,但事實上,這種所謂「逕遷戶所」的情況,是依據《戶籍法》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辦理,該規定為:

「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地方自治機關申請或無人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該條文規定最早於民國八十六年出現在《戶籍法》規範中,這是為了避免所謂的「幽靈戶口」出現。這種「戶口雖在,但人早不知去向」全國有多少人是這種情況呢?當新北市於前年將戶政事所由29間整併為18間之時,尚有1萬7718戶、逾2萬人戶籍設在戶政事務所。如果侯副市長所言「一般人不會將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所以這些人怪怪」屬實,那豈不是有兩萬多個潛在的犯罪嫌疑人?

侯友宜得知林男的戶籍設在泰山戶政事務所,居無定所,他當時覺得怪怪的,因為一般人不會如此設籍。」因此遂指示區長將林男資訊提供給警察局作為偵察之用。(記者何玉華攝)

當然這樣的說法過武斷,卻也顯現出侯副市長所言缺乏依據。兩萬人不可謂少也,且多數皆為弱勢,如街友或有個人債務糾紛者等。而若真的「一般人不會將戶籍遷至戶政事務所」,那麼,請問副市長,針對這些弱勢的民眾,市政府又有何作為?

侯友宜副市長歷任桃園縣警察局長、刑事警察局長以及警政署長,從警資歷豐厚,為人勇於任事且屢破大案。但是,副市長職在襄助市長政務,並不是擔任柯南,能針對市政問題對症下藥,擘劃未來才是職責所在。

去年八仙塵爆意外,死傷人數之眾為國內近年來僅次於高雄氣爆的重大公安意外,監察院對此亦有糾正,請問新北市政府是否已進行全面性檢討了?此際撈過界當柯南,又對轄區逕遷戶人口大貼標籤,不知道對於這些侯副市長覺得怪怪的人,新北市府又會有什麼作為?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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