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林濁水觀點》新時代,換了位子當然還要換腦袋(上)

《兩岸監督條例》與《總統交接條例》都是在舊體制下朝野互動的産品。舊體制既然是扭曲而不公平的,產品也往往是扭曲的。民進黨充滿防衛性、抗爭性的立法取向,既然是扭曲的威權體制下的產品,那麼在兩蔣整套威權體制和其核心價值已完全崩解的情況下,民進黨在立法上,實在大可放開眼界,不必再事事以站穩國民黨的對立面為前提。

林濁水

上個世紀70年代從葡萄牙開始的第三波民主化,幾十個國家中,台灣是最晚政權輪替的一員,一直到2000年才出現第一次「不完整」的政權輪替。所謂「不完整」,是指總統仍然面對藍佔多數的國會。

國民黨可以撐這麼久,當然可以找到許多原因,例如,在國民黨執政下台灣維持長期高度的經濟成長率,所得又相對平均;政權的外來性使統治機器在不同社會階級間關係相對中立;來台時和人口不成比例又沒有社會連帶關係的龐大軍團⋯等等,都使得民主化的過程緩慢,只能進行「分期付款式」地慢慢實踐。

但無論如何,最關鍵的仍然是兩蔣精心設計的強大、特殊、綿密而環環相扣的威權統治機制發揮了有效阻擋民主化的威力。

這個精心設計的機制是:

戒嚴體制+ 黨禁+報禁+萬年國會+列寧式政黨體制+司法和行政體系全面國民黨化+中央、地方派系二元威權侍從體制+大一統意識形態覇權+黨産。

1980年代末台灣解嚴,伴隨著黨禁報禁的解除。(http://goo.gl/ELY3FI)

儘管這體制威力強大,但是歷經30年民主化衝擊,這個配套機制到底還是先後逐一解體了:

1980年代末解嚴,伴隨著黨禁報禁的解除;

1990年代修憲,使憲法主權行使範圍只限於台澎金馬,並因此可以進行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

1990年代本土化運動嚴厲衝擊大一統意識形態霸權,到了2000年台灣人認同和台獨認同上升,取代大一統成為社會主流認同,等到2014之後,原屬於霸權的一個中國意識型態在台灣社會徹底邊緣化;

2014年,馬總被迫辭黨主席宣告列寧式政黨權威瓦解;

近年國民黨賄選公職紛被判當選無效,等到2015年,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刑定讞,黨化司法體制崩潰;

2001年以後,南部本土藍從南開始崩潰,到了2016年新北市國民黨立委選舉大敗,國民黨地方侍從派系全盤瓦解。而終於國會也完成了政黨輪替。

走到這裡,兩蔣兩代架構起來專權體制就崩潰到剩下不義而來的龐大黨產了。但2016年的總統立委選舉大敗,國會輪替,黨産也再逃不過被清算的命運了。

台灣民主力量對國民黨的不義體制的清算終於接近尾聲,兩蔣建立的舊體制即將全盤崩滅。

2015年,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刑定讞,黨化司法體制崩潰。(本報資料照)

面對民進黨第一次掌握到國會的過半多數,獨大了70年的藍營非常難以適應,這時,民進黨在國會的做法,最常聽到來自國民黨這樣的批評:「民進黨主張立場全和過去在野的時候不一樣,是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國民黨這個說法無非是死不認輸,輸了還要强調自己是正確的,所以民進黨跟著學,把國民黨的舊招拿來用的意思。國民黨這樣的指責洋洋灑灑,例如:

一、過去綠營居國會多少數時,幾十年來對國會委員會有兩席甚至三席召委都不吭聲,現在藍營成了少數,便提案要把各委員會召集委員減到剩一個,企圖對國民黨全面封殺以便把所有的召集委員位置「整碗捧去」。

二、2008年總統選舉過後,藍營提《總統職權交接條例草案》要限制陳總統在520就職前的權力,民進黨指控國民黨違憲;但是,現在民進黨前後不一地提了等於完全是抄襲自當時被民進黨指控為違憲的國民黨的版本。

三、過去民進黨主張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訂成《兩國協議監督條例》,現在變成《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全走樣。

民進黨這三個例子的確都是換了位置就換腦袋的作法。只是三個例子內涵和意義大不相同,不能一概而論:

第一個例子,把國會委員會召委從兩個改成一個,是民進黨要清除蔣介石留下的不義體制的問題

第二個例子,《總統職權交接條例草案》是為了處理朝野共同支持總統立委合併選舉以致於空窗期太長問題而提出的。

第三個例子,面對當前局勢,台灣和中國往來時,立場的維持和策略彈性的拿捏問題。

第一個例子是轉型正義的作法,的確是換位置換腦袋,但是換得堂堂正正;現在就進一步討論另外《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和《總統交接條例》兩個例子。

民進黨《總統交接條例》主要的內容是抄襲2000年賴士葆和2008年費鴻㤗、呂學樟的版本而來的,是舊時代舊腦袋的產品,不是什麼新時代新腦袋想出來的東西;《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把「兩國」改成「兩岸」固然是國民黨的舊產品,但在國會監督方面,延續的是民進黨在選舉前對行政體系徹底不信任的舊精神而提出的。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把「兩國」改成「兩岸」固然是國民黨的舊產品,但在國會監督方面,延續的是民進黨在選舉前對行政體系徹底不信任的舊精神而提出的。(記者簡榮豐攝)

舊,不一定就不好,只是這兩樣舊東西都是在舊體制下朝野互動的産品。舊體制既然是扭曲而不公平的,產品也往往是扭曲的。舊時代,當權者主導的體制不公平,在野者抗爭起來便造反有理,久而久之,朝野的互動,惡鬥便成了慣性。2000年、2008年藍營和目前綠營的《交接條例》以及目前綠營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都是同樣一個政治氛圍下的典型產品,是用來吵架,而不是用來規範行政立法常態的執行和監督用的。

民進黨充滿防衛性、抗爭性的立法取向,既然是扭曲的威權體制下的產品,那麼在兩蔣這整套體制和其核心價值已完全崩解的情況下,國民黨在可預見的未來都找不到賴以重生在台灣土地上的核心價值和立足的策略,更不用說重建威權體制的正當性。民進黨在立法上,實在大可放開眼界,不必再事事以站穩國民黨的對立面為前提。

從在國會的做法來看,現在民進黨顯然並没有做到這一點。換句話說,民進黨雖然已經在外在方面掙脫了不義體制的束縛;但在內在上卻仍然受到自已長期養成的「對抗邪惡強權的思考模式」制約,以致於表現不出面對全新的局面應該有的大開大闔氣象。

無論如何,新時代,換了位子當然還要換腦袋,而且要換得徹底。如今民眾期望民進黨拋開受創心境,把在過去在扭曲體制下學自國民黨的,和自己發明的:那些以對抗性為主而不是開創性為精神的草案全面揚棄,迎向開闊正常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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