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頭髮、紀律與性別,長髮員警遭免職是否關乎性別議題?

◎義恩

2015年12月16日,員警葉繼元因累計申誡18支,而遭到「考績委員會」決議免職,引發社會軒然大波,社會大眾的輿論卻一面倒的傾向支持免職決議,大多數民眾認為這不關乎性別議題,而僅僅是因為個人行為以及不服從紀律與制度的應得後果,然而,這樣的論述到底是否合理?

記者黃暐瀚在臉書專頁發表一篇文章引起熱烈回響,直指員警留長髮的行為與性別/性傾向毫無相關,文中指出「內部規範不能牴觸法律,這是肯定的。但問題是,葉繼元被免職的原因,是因為性別或性傾向,而遭到差別待遇嗎?葉繼元是因為一次留長髮遭勸不聽,就被免職嗎?答案顯然不是」,因此,文章認為員警留長髮事件,表面上看起來是「性別問題」,但事實上卻只是單純的「不服紀律」事件。

我們必須留意自己不能壓迫或歧視他人,社會正義遠比社會團結來的重要(記者徐聖倫翻攝) 註:圖為葉繼元本人提供。

然而,在筆者觀點看來這樣的論述隱含著嚴重的「性別盲」。

首先,「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第一條便規範出男生應留短髮而女生應留長髮,明顯區分男/女髮型上的不同,若說執勤時短髮較方便,為何又允許女性留長髮,難道女警留長髮就代表不夠專業嗎?又為何女警留短髮能被接受但男警留長髮卻要免職?因此,當此規定一頒布就明顯帶有性別歧視的內涵;另外,長髮真的與性別毫無關係嗎?如果無關,為何社會輿論認為男警留長髮「不男不女」、「有礙觀瞻」?毫無疑問的,我們都對性別存有刻板印象,認為男生就應該要有短髮、陽剛和勇猛這樣的特質,而女生就應該有溫柔、細心、被照顧這樣的角色,雖同樣是員警但社會卻將其分成男和女警並給予不同對待。

最後一點,為何葉姓員警事件會被認為與性別/性傾向無關呢?主要是因為葉姓員警在記者會時針對性別議題採「不回應」方式回應,民眾會認為既然有性別壓迫就應該將其勇敢表達出來,既然沒說就代表跟性別無關。但是,所有人都忽略了性別/性傾向所帶有的污名化現象,如果今天社會環境是友善的,當事人又怎會不願意說呢?相反的,一個人公開出櫃不但會遭受社會異樣眼光,面對家族親友的壓迫,重出職場後更可能處處面壁。當然,今時今日我們並不曉得當事人的性別認同為何,但一昧的「要求解釋」本身就是一種壓迫,無論何種性別認同,我們都應該給予自由選擇性別展演的權利,這便是性別平等的真諦。

男生可以留長髮挑戰了社會期待與文化規範,然而,我們必須留意自己不能壓迫或歧視他人,社會正義遠比社會團結來的重要,否則多數人永遠可以「合法」壓迫少數人的權利,永遠沒有一個社會規範是絕對的真理,身為民主國家的人民,我們必須保有反思與批判的能力,一個不符時代的體制終將需要改變,一個牴觸人權的惡法也勢必需要剷除。

(亞洲大學社工系、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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