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民主香腸攤》政客臉皮犀牛化之研究

公民社會的健全,可以「自己的預算自己審」。但台灣的成熟度到達了嗎?我們對審議式民主的精神是「誓死堅守自己的案子」或者是「做好接受更好的共識」?尤其是代表的選擇,恐怕才是台灣目前最大的難題,誰有資格代表公民?那些公民有能力提案?

裴米路

台北市議員被數字週刊抓到出入情色按摩店,他回應:「因為耳屎多,經常要去挖。」

台南市議會先是有謝龍介教台語,為了賴神一句「你說終極統一…」或者是「有人說終極統一…」倒帶練唱好幾次,搏得一週的版面。

沒有想到台南市某些議員也開始流行倒帶檢視,東施效颦。因錯聽「厚麻豆人 漏氣」聽成「王八蛋」 ,想逼賴神道歉。可惜倒帶十次之後,証明是議員耳屎沒有挖,所以「麻豆人」聽成「王八蛋」,台語聽成國語,要賴神道歉,反而自己為聽錯道歉。套句龍介的話「水能載舟,也能覆舟」媒體能寫新聞捧你,也能做新聞害你。 

耳屎定期清乾淨是很重要的衛生習慣,不然很容易像郭秀珠議員這樣,把「麻豆人」聽成「王八蛋」。(記者洪瑞琴攝)

北怪醫南仁醫,最近都應議員總質詢滿頭包,但也讓人看到民意代表「未受監督」的黑暗面。例如台北市長柯P先丟出官員宿舍收費應從七百元漲到六千,馬上就有自家的官員在臉書上嗆聲「若漲到一萬五千元,馬上辭職」。結果議員質詢時,台北新研考會主委大爆走,揚言馬上辭職,不受委屈。研考會主委「自走炮」轟出官員宿舍的補助問題。

官員宿舍要看屋況,像南部的官員宿舍是舊房子,坪數小,且時而漏水,時而老鼠為患,根本不符合居住條件,付的七百元應算是水電費用。官員宿舍的收費應有一定的標準,台北有其考慮,中南部也有其較不利人才前來的矛盾,如何讓人才不覺得有被「霸凌」之感,才是尊重政治人才的開始。

台北市研考會主委陳銘薰昨在議會備詢時,不滿議員質詢,當場辭職走人。(記者蔡亞樺攝)

再則,如果官員不能付水電費住宿,那麼議員的休息室?議員的房間可以如何使用呢?以前台南市曾發生議員帶小姐到議會議員會館「休息」,老婆去抓姦,某議員把內褲內衣都丟到宿舍天井的「醜聞」,後來也有議員把宿舍當成家一住就是「廿多年」,老夫老妻住上一輩子,議會當家。立法院的會館也曾發生,立委讓給助理住,助理分租出去的狗屁倒灶事。我們不付稅養官員,那麼我們為何要付錢養民代?

高雄市議會編列民代父母的生日禮金,是有沒有太超過,民代的父母要用人民的納稅錢去慶生,有沒有這樣靠邊走的呀! 所以問題不只是在行政系統,民意機關的問題更多。

台南市議會六至八樓做為議員休息室,每人配一間休息室,一般人無法進入。(記者蔡文居攝)

議會議長薪水編列是比照市長等級,也有特支費,也有可分配的資源。但是我們看不見所有六都議會的公開資料,單單議員關心什麼議題?議員是為民服務?或者是為人作嫁?

台南市定期會出現民代提案要刪除市府所提的自治條例的禁用保麗龍材質飲料杯,而他們的理由是:只限保麗龍材質飲料杯不公平,要就全面不能製造保麗龍產品。 這句話聽來很讓環保人士開心?其實不然,這票議員骨子裡就是要廢除禁用,因為要擴大打擊面才能顯得「理直氣壯」,全面禁用才能免去他們護航的色彩。結果這則新聞,沒有一家地方媒體敢把連署議名單公布。

可見,媒體和民意代表間套句柯P的話「感覺怪怪滴」。

這種私下設陷阱要脅公部門,對外還要拿到面子,說他們是要「全面禁止」。這種兩面手法,如果不能開放連署名單,法案質詢過程,議會新聞的碎片化,才是讓民意代表公開一套,私下一套嘴臉,說好聽是監督市府,但實際上是「暗處蓋布袋」的行為。 (該案因台南市政府力抗群魔,加上民進黨市議會黨團動員激辯二小時,後來大會決議保留在二讀程序,沒有通過)。 該案連署議員名單:張世賢(國民黨),郭秀珠(無黨),蔡育輝(國民黨)

甚至某些縣市連議會總質詢都沒有開放?或者是有開放的質詢,是不對等的質詢關係,官員可以被封麥(不是江蕙封麥),或者被請出去。我們的議場質詢設計,根本是如同羅馬競技場,而官員是被放進與老虎搏鬥的場域,而且有時候,還沒有盾牌和劍。

台南市議員張世賢(圖)提案修訂《台南市低碳自治條例》,有關連鎖飲料店不得提供保麗龍飲料杯的規定。(記者蔡文居攝)

我們選出的民意代表是監督行政,但他們被誰監督呢?他們的預算和福利都是自編自爽的,有那一項目公開給選民知悉? 有人會說,「有行政權才能敗壞紀律,有行政權的人要多負責任」,這句話沒有錯,但是政府三權分立,這句話的意義是政府除了行政,還有立法與司法,這三個分立機關都是政府,也就是民意代表也是公職,也應受到監督。

最近很多人倡議參與式預算,台中市政府要先在某區實施,台北市也把某些公民參與的預算編列在民政局。但是直到今天,我們都沒有看見那一個縣市的議會有做好了「開放」的準備。

台中市政府先在中區實施參與式預算,台北市也把某些公民參與的預算編列在民政局。但直到今天,我們都沒有看見那一個縣市的議會有做好了「開放」的準備。圖為台中市府秘書長黃景茂(中)、都發局長王俊傑(右)邀請市民參加參與式預算提案及票選。(記者張菁雅攝)

美國芝加哥在2009年以議員補助款公開的方式開放公民參與提案。議員的建設經費在的額度下,開放給社區住民討論預算想法,並選出六十位社區代表,組成五個委員會,在專家的協助下,將預算想法轉化成具體可行方案,並公開展覽,採納意見,再擇30個案進行候選,採投票方式,通過後,提交市府並執行。

全世界第一個採行參與式預算的是1989年,在巴西愉港市。每年三月份由第一次區域大會,經參與市民討論後,選出代表論壇;接著代表論壇討論在地議題,再來舉行主題會議,討論整體性議題。到了六月份,展開第二次區域大會,從十八項的選項中票選四案,並選出二名代表參與全市預算委員會。而重要的是全市預算委員會的開議,市議會仍有權修正,市長有權否決提案,否決的提案退回委員會後,委員會可再修,或經三分之二的通過否決就棄案。

從這些參與式預算的案例來看,議會和民意代表的角色功能都趨於弱化,公民社會的健全,可以「自己的預算自己審」。但台灣的成熟度到達了嗎?我們對審議式民主的精神是「誓死堅守自己的案子」或者是「做好接受更好的共識」?尤其是代表的選擇,恐怕才是台灣目前最大的難題,誰有資格代表公民?那些公民有能力提案?

不過,從北到南,議會總質詢受到新聞關注增加,但是許多鄉民發揮極酸本事,是否只是讓議會政治新聞轉化為綜藝節目,對民主參與的議題,並沒有完全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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