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商譽」需要專業法庭仲裁

藍茵 

隨著國際間密切的往來,跨國企業、企業間的併購、提昇企業競爭力、合作經營方式,「商譽」成本證據衍生的爭議、稅捐訴訟,也成為企業需遊走在國稅局課稅認定、及行政法院稅務訴訟上的困境。多年前HANG TEN等四家知名平價服飾店,因對稅務認知不同,在台灣的稅務沒合理解決,就要從台灣撤資,台灣被烙印上「苛稅黑暗地帶」,除影響台灣的國際形象外,外商也將遠離台灣了!

把企業趕走後,一毛錢也課不到,將來稅收更少,連帶又惹起「企業民怨」,將與百業為敵,苦了百姓。若果真是用「苛税」逼走企業,最大的受害者是百姓,因為讓人民喪失工作權、或經濟權,因為本可用平價購買的物品,非得要用舶來精品店高價、多花機票出國買,政府在這金融海嘯時期要拉起經濟已是很難了,現在給國稅局一搞更難了,馬政府也該看看國際局勢,不要再殺了。

有「敗訴法庭」之稱的行政法庭,碰到稅務方面的問題,只能求救於國稅局,這種可說是球員兼裁判的官司,人民永遠是輸家。(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另一個讓人民老是打輸官司,有「敗訴法庭」之稱的行政法庭,因為沒有「專業」法官,如稅務方面的專長,碰到稅務方面的問題,只好求救於稅法專業的國稅局;很不幸,國稅局是「被告」,這種可說是球員兼裁判的官司,人民永遠是輸家。依據行政法庭的統計,台灣的稅捐訴訟排行第一,又稅捐訴訟中國稅局勝訴率達93.38%;很明顯的老百姓上行政法院打官司,勝算率只有6.62%,可是國稅局面不改色再重開稅單,人民的勝算就跌到零了,難怪行政法庭被封為敗訴法庭,真是實至名歸呀!

而中正大學教授盛子龍,針對稅捐處分及納稅人信賴保護,國稅局的認定有時天光、夜光不一定,台灣稅務的透明度與穩定性居然與印度同等級,且戰且走的行政程序,令人霧煞煞!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應多多參考德國相關法制背後,所蘊含法理強化對納稅人之信賴保護原則。傳統的法庭與法官已無法滿足人民專業的需要,需有真正懂得、稅務糾紛的「專業」法官來維持訴訟品質,希望「專業法庭」的成立,在專業的法官審判下,讓台灣的人權指數得以提昇。

(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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