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為何對日抗戰拖四年才宣戰?

李道勇

話說193612月,蔣中正在西安被迫接受「停止剿共、一同抗日」的主張而獲釋,似乎抗日統一戰線已然建立。隔年日本發動「蘆溝橋事變」,蔣中正下令總動員,並且為了呼應上年底的承諾,在廬山發表抗戰宣言:「和平未到絕望,絕不放棄和平;犧牲未到最後關頭,亦絕不輕言犧牲」。口號雖響亮,但還是猶有彈性,所謂「最後關頭」,誰也不知是什麼時候。抗戰宣言?所謂「抗戰」,只是委屈、被動地反抗日本,為什麼不是正式向日本宣戰?

直到1941127日本對美英宣戰,128日美英也向日本宣戰, 1211日,德義向美國宣戰,當天美國也向德義宣戰。所謂「最後關頭」,終於到來,原來中國要有英美蘇作伙,才有膽量「宣戰」。

1942年太平洋戰爭的形勢,紅線圈內是日軍所到達最大的勢力範圍。(維基共享)

在當時國民政府有兩個「宣戰佈告」,一個是對德義兩國:「中華民國三十年十二月九日午夜十二時起,中國對德意志、義大利兩國立於戰爭地位。」。而對日本的「宣戰佈告」,沒有提到宣戰書開始生效的日期,只是含糊地說:「茲特正式對日宣戰,昭告中外」。難道193777日到1941129日,中國和日本之間的戰爭是非正式戰爭? 怪不得戰後中日之間,衍生那麼多國際法的問題。

至於「為什麼蘆溝橋事變,要拖四年才對日宣戰?」其實問題出在:戰爭爆發後,一半中國人(重慶、延安)加入同盟國陣營反對德義日,另一半中國人(南京、滿洲)加入協約國陣營反對英美蘇。當時的中國,共有四個政府。

對日宣戰,生效的日期含糊,至今無解,難道啓發蘇起,以九二共識為台灣創造一個模糊空間,也創造一個「模糊的傑作」?

城南文史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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