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視記者為傳聲筒 威權政府踐踏新聞自由

楊智達、洪國峰

24日凌晨,反黑箱課綱的抗爭群眾進入教育部,包括自由時報記者廖振輝、苦勞網記者宋小海、獨立記者林雨佑等記者在內,多位在現場採訪的記者皆在警方驅離行動中一度失蹤、下落不明。警方不但限制記者採訪,還要求現場記者不能用手機。此外,也傳出警察以「怕學生弄丟手機」的名義「代替保管」多位抗爭學生手機。這些舉動已經嚴重侵害新聞自由,也早已不是警方第一次越權執法的案例,「政治、人治凌駕法治」使得憲法所賦予的新聞自由形同虛設。

去年太陽花運動佔領行政院事件,警方先行隔離記者,再對行政院內的學生進行血腥驅離。記者採訪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遭到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抗議的事件時,即使取得了立法院、陸委會核發之採訪證,但仍遭警方奪取攝影機、妨礙採訪自由,甚至被警方嗆聲「有採訪證又怎樣」。前年華光社區強拆案、2012年士林王家強拆案時,皆出現員警搶奪記者攝影機、驅趕記者、阻礙拍攝的情形,在屋內試圖「反蒐證」的居民也遭員警搶走攝影設備。

反課綱微調學生及採訪的記者遭警方逮捕,24日檢察官複訊後,保安大隊用警備車將本報記者廖振輝(右)、苦勞網記者宋小海(左)及獨立記者林雨佑(中)等22人移送北檢辦理交保手續。(記者簡榮豐攝)

憲法明訂人民有言論、出版、講學之自由,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89號解釋文也指出,新聞採訪行為是提供新聞報導內容所不可或缺之資訊蒐集、查證行為,自應為新聞自由所保障之範疇,且新聞自由不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即使是一般人、公民記者,只要是為了監督政府、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促進公共事務討論,其採訪行為亦皆受有保障。

警方罔顧憲法人權,侵害媒體記者與公民記者的行徑劣跡斑斑,已嚴重侵害人民對於重大公共事件知的權利。警察固然有維護秩序秩序之責任,但警察是國家的合法暴力,因此權力的行使,特別需要接受檢驗,如果不加以約束、設限,人民與記者權益恐遭侵害。記者的採訪行為、人民的反蒐證行為,是為了報導真相、傳遞資訊,確保國家暴力在行使過程中是否真有「依法行政」;若警方問心無愧,面對攝影機時,又有什麼好怕的?

教育部黑箱課綱偷襲闖關,被法院判定程序違法;警察則一再阻止記者與人民對於真相的追求。此次警方限制記者人身與通訊自由後,中正一分局長張奇文竟說「教育部沒有請你們來採訪」,儼然把記者當成政府的傳聲筒,而非第四權、監督者。如果政府恣意妄為的威權獨裁施政心態沒有改變,人民反撲的力道將越來越強。

警方應立刻釋放遭到不當留置的新聞工作者,行政與立法機關也應著手擬定政策,將憲法與大法官解釋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落實在法制立法與執法實務當中,使違法濫權者接受監督與處罰,保障記者的採訪自由與人民知的權力。

綠黨台南市第四選區立委擬參選人國立政治大學傳播碩士學位學程

《自由開講》是一個提供民眾對話的電子論壇,不論是對政治、經濟或社會、文化等新聞議題,有意見想表達、有話不吐不快,都歡迎你熱烈投稿。文長700字內為優,來稿請附真實姓名(必寫。有筆名請另註)、職業、聯絡電話、E-mail帳號。本報有錄取及刪修權,不付稿酬;錄用與否將不另行通知。投稿信箱:LTNTALK@gmail.com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評論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編輯精選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