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人間正道是滄桑:我看法院的巨塔

◎曾建元

司法院104年第八次人事審議委員會會議召開在即,本次會議將對司法院依各級法院之選舉而提名之庭長人選進行審議。101年一月,內人周靜妮法官即因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審判長選舉風波,而曾欲以死諫,而今,同樣的程序、場景和戲碼年年上演了,周靜妮事件的真相如何,又能帶給司法界什麼樣的教訓或啟示,至今未聞內部或公開的檢討。法官鞫斷人間是非曲直,但法院巨塔內的冤曲,卻格於官官相護的心態,任由當事人自己承擔誤解與偏見,以成就〈法官倫理規範〉所謂的司法形象。

法官鞫斷人間是非曲直,但法院巨塔內的冤曲,卻格於官官相護的心態,任由當事人自己承擔誤解與偏見,以成就〈法官倫理規範〉所謂的司法形象。(圖:網路)

事情過去兩、三年了,我要以家屬的身分,說說我對於法院處理周靜妮事件的看法,也願意讓這一個巨塔內風暴的是非曲直讓社會公斷。也許內人的內心又要承受另一次的沉重壓力,然而,只有讓事實大白,讓她的委屈得以訴說,司法界的同仁得以理解、同情和鼓勵,她才能有充足的勇氣去面對這個世界,真正擁有寬恕與愛。

事情的原委是如此的:民國100年底,苗栗地院刑庭庭長因故出缺,依《法院組織法》第四條之規定:「合議審判,以庭長充審判長;無庭長或庭長有事故時,以庭員中資深者充之,資同以年長者充之」,但當時院長許進國並未依上該規定的精神,由資深法官擔任審判長,而是開放法官選舉。參選者躊躇滿志,勢在必得。選舉結果是魏宏安與呂曾達兩位法官同票,許院長採用抽籤方式決選,而由魏法官中籤而當選審判長。

然魏法官對於此一過程的曲折並不滿意,對於未能大幅勝選而耿耿於懷。選後某日,在與其同期之蔡志宏法官在場下,聲色俱厲地對內人進行質問,質疑內人杯葛其出任,並懷疑院內有人幕後影響其他選票動向。

合議審判,以庭長充審判長;無庭長或庭長有事故時,以庭員中資深者充之,資同以年長者充之。(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內人認為魏、蔡二人霸凌要求揭露投票祕密,並未尊重其同為法官之品位,加以到任不久,於院內制度與組織氣氛皆感陌生,為維護一己之尊嚴,於悲憤之餘,乃意圖輕生明志,情況一度緊急至大千醫院對我發出病危通知,謝天憐見,幸而獲救。此事震驚全國,司法界議論紛紛,惟許院長一意求息事寧人,將整起事件歸因於內人不堪工作壓力。內人恢復後曾請求許院長至少為其在院內公開澄清事件原委,以免同仁間蜚短流長,傷害其清譽,惟許院長為院內虛假的和諧計,寧可拖延不予處理。

事發後,蔡法官曾數度向我們道歉,蔡法官才情縱橫,不免小節有所出入,我們仍然欣賞他在司法工作上的表現,魏法官則可能擔憂落人口實,有礙官聲,雖曾慰問,卻始終未就霸凌一事向我們道歉,亦從未承認此事,當是想反正事過境遷,船過無痕。許院長性情敦厚,對我們的關心和照顧,我們非常感謝,只是他過於鄉愿,讓身為當事人的魏法官和我們,至今不知有無任何的調查程序和文件,來記錄我們各自的立場和說法,證明我們是否和解,和讓我們在苗院裡的職業生涯能繼續平安度過。

如果法院的巨塔不能期待,而且事發至今已有一段期間,責任的釐清或追究已無太大意義,事情之輕重又見仁見智,因人而異,那麼,就讓我用這一篇短文自力救濟,留下我們夫妻那一段生命劫難的記錄,然後把遺憾和不捨就此永遠藏在心中。

(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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