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官大人們的一直玩一直玩

羽桐

如果我有錢我要一直玩,一直玩,蠻有趣的廣告,去年九合一大選時,曾引起熱烈的探討,如今再提起,無關選舉,沒有針對任何人,只是對其中的文字好奇,產生聯想。

課綱一直調,一直調,即使違法也在所不惜,並堅持不退。稅改一直改,一直改,遺產稅,奢侈稅,證所稅,房地合一稅等不一而足。改的對則民安國富,財源充沛,改不對則貧富懸殊,國庫困窘,至於改的對改不對大家心知肚明。錯誤的稅單一直開,一直開,即使最有名的律師,依舊無法爭取到自己的權益,更何況數百萬計的稅災戶,陳長文說,他不懂,「政府做錯事,為什麼不能主動認錯退款。」

這是態度的問題,更正一事,對一般的公司來說再稀鬆平常不過了,可是對稅務機關來說,卻比登天還難。前一陣子,立法委員同時也是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吳宜臻,在立法院紅樓302會議室,召開「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難道只是擺著好看?撤銷烏龍稅單」公聽會。民眾收到烏龍稅單、烏龍罰單,正當求助無門時,透過專業律師及法律學者找出解決辦法,可以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明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是經過種種行政管道救濟,民眾發現第117條幾乎沒有用在人民身上過。

立法委員吳宜臻在立法院召開「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難道只是擺著好看?撤銷烏龍稅單」公聽會(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絕對的權利,絕對的腐敗,一個堅持不肯改的政府,只有置人民於痛苦的深淵。權力的傲慢,在公部門裡紮根盤據,哪怕只是小小的退讓,都唯恐自己的權利將失去般,憤而爭取。人民一直訴訟,一直訴訟,稅單一開再開,無效的判決,讓人民永墮稅務訴訟的生死輪迴,是法官的怠惰,還是行政法庭的無能?

今年有不少民眾收到補繳證所稅的稅單,按規定持有首次公開募股(IPO)及未上市櫃,興櫃股票,超過一百張者才須繳納證所稅。民眾致電國稅局,得到的答覆是,「必須自行舉證購買張數和成本,若因故未繳,必須繳納罰款。」儘管張盛和曾公開表示,這只是輔導函,不是追繳令,但對於國稅局,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的作法,您相信這只是單純的輔導函嗎?

舊的課題未解,擾人的稅單糾結,處理不好,人民的荷包又得失血。看來國稅局還真的貫徹一直...一直...與民為敵的理念。經過許多事後,終於了解一直...一直...的力量,可怕的是握有權力者,往往將之奉為圭臬。

(科技公司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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