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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死刑存廢的百年論辯(一)-從刑罰的目的出發

要不要廢除死刑是條漫長爭辯之路,即便是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也時常有恢復死刑的爭論,可是這個嚴肅議題在台灣卻常常弄得有點像是假議題或說一盤熱過了幾百遍的菜。每當有重大刑案發生的時候,刑案發生的經過、犯罪人的犯罪原因、犯罪人的成長經歷都隨著偵查機關把偵查不公開放進抽屜成為茶餘飯後的熱議。

法律白話文

前言

要不要廢除死刑是條漫長爭辯之路,即便是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也時常有恢復死刑的爭論,可是這個嚴肅議題在台灣卻常常弄得有點像是假議題或說一盤熱過了幾百遍的菜。每當有重大刑案發生的時候,刑案發生的經過、犯罪人的犯罪原因、犯罪人的成長經歷都隨著偵查機關把偵查不公開放進抽屜成為茶餘飯後的熱議,當然這樣的現象不僅台灣在世界各地皆有,只是症狀輕重不一罷了,所以台灣媒體是大便,台灣人民喜歡吃大便這件事也沒有那麼嚴重

而廢死團體或支持廢除死刑的人忝為台灣犯罪率居高不下的民意共識,在重大刑案發生的時候揪出來鞭數十也是當然,畢竟只要罵臭廢死團體跟支持廢死的人,台灣的治安才會越來越好,而且只要支持廢死的人家人也最好被殺一殺,他們才會知道失去家人的痛苦,也只有支持死刑才是支持已離去的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正確抉擇!

圖片截自網路2015年5月31日

每個國家對自己國家的刑罰制度都有制定的歷史脈絡、理由、即面對犯罪者的哲學,不管是自由刑要訂幾年、要不要有死刑均是如此,像是蒙古國就因為經歷過悲慘的威權歷史,所以選擇廢除死刑;香港當年經過議會三年激辯及考量1997回歸中國等因素下,在1993年廢除死刑考量台灣不曾經過悲慘的威權過往及歷史悲劇,僅曾經歷過蔣介石先生艱辛的反共抗俄及蔣經國先生偉大的經濟神話;也沒有如香港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危險,所以以上一個國家跟一個地區的廢除死刑理由,自然難以作為台灣討論廢除死刑與否的借鏡。本文無意跳入死刑存廢的論戰,以下僅簡單介紹刑罰的目的,及參酌學者整理之支持死刑與反對死刑的論點,至於要支持廢死或是要反對廢死,就讓客倌們自行決定了。

而在進入A餐跟B餐之前,先來點刑罰目的的當開胃菜吧!

• 應報理論

殺人償命這句台詞不管是戲劇還是在討論犯罪人應該處罰時常見的論點,而這樣的思考方式不分東西方文明均如此,所以古巴比倫王頒布了漢摩拉比法典絕對不是愛在西元前的浪漫戲,而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種血腥電影。而近代應報理論的核心遠離了遠古的機械式的一隻手換一支手,或是挖雙眼換一命。

圖截自YOUTUBE

其重點在於「衡平犯罪人其犯罪行為所應承擔責任而實現正義」,換句話說應報理論先勾勒了一個正義世界應有的狀態,今天犯罪行為破壞了那個狀態,而施以刑罰的目的在於使世界回復原來的狀態。而應報理論的代表人也是著名的哲學家就曾這麼說「犯罪基本上就是對刑罰規範的否定,刑罰就是對否定者的否定」。而在應報理論的觀點下,正義以天平為代表圖像對於犯罪人的罪責必須與刑罰相等,所以在讓天平回復平衡的刑罰設定下,國家刑罰制度的設計不能超過也不宜小於行為人的罪責(不過繼續往下想,很容易碰到的問題諸如,誰來決定這樣的刑罰設定符合天平的假設?會不會因為時空造成小罪大罰、大罪小罰?我們可以信賴刑罰設定標準?)

• 預防理論

預防理論相對於應報理論著重於面對犯罪人破壞的修補,其認為人要像後看,基於「往者已矣,來者可追」的樂觀心態(大誤),其認為刑罰目的應著重在未來不再發生,而以其所要預防的對象是一般大眾再犯跟犯罪人而區分成下兩種理論。

(一)一般預防理論:

一般預防理論認為刑罰的目的在於對社會大眾形成威嚇的效果,用一句通俗化來說就是一種殺雞儆猴的的方式,所以今天有人小雞偷東西我把他抓來關的目的很簡單,就是不讓其他猴子去偷東西。簡單來說就是把人當作猴子管就對了!然而這個理論常受到的批評包括了殺雞為什麼猴子要會怕。喔,不!應該說在研究中通常是因為犯罪不會被抓,所以才去犯罪的,所以對猴子們來說會不會被抓才會影響猴子犯不犯罪,而不是因為今天有雞被殺掉,所以一般預防的效力是大受質疑的。

(二)特別預防理論:

特別預防理論認為刑罰的目的在於預防個別犯人在犯,其中心思想是「因材施教」,代表人物是孔子封.里斯特(Franz von Liszt)。這個理論人為應因應犯人的情狀不同,而施以隔絕、威嚇或矯治。而其與一般預防理論有一共同缺點在於為了預防再犯,可能忽略罪刑相當,如為了達成矯治慣竊關他一年、兩年、十年,但其每次的竊取金額可能其實不多。

• 綜合理論

圖截自YOUTUBE

沒有錯!爭什麼爭摻在一起做撒尿牛丸就好了,這就是所謂的綜合理論,其嘗試截長補短,在應報理論作為前提下,罪責為刑罰的天花板,不許以一般預防或特別預防為理由售無止盡的刑罰。筆者以為綜合理論雖結合了撒尿蝦的優點及牛丸各理論的優點,但是把理論混在一起的同時在刑罰的設計上拿捏就是重點了,畢竟兩個食材的比例如何具體落實並不過度側重哪一個觀點個難題是。

今晚你要吃哪道?

詳參:以上表格靈感參酌模擬憲法法庭,模憲字第三號,許福生大法官部分不同部分協同意見書而來,而表格內容參考主文及相關意見書綜合網路鄉民留言田野調查後,由筆者自行整理

其實提筆整理這篇是充滿重重的無力感,畢竟死刑制度此難題在近年重大刑案發生時其實相關論述已經不少,對於網路上稱自由的台灣要獲取相關的正反資訊其實不難,只是資訊的獲取跟其後表彰的價值與判斷常常是兩回事。

議題倡議者時常有一個假設命題是當資訊傳播夠快夠廣,就可以帶來改變,所以努力地告訴大家同性戀在現今婚姻制度下所受的不平等,認為當大家知道這個問題後,所做出的理性選擇會是婚姻平權;我們努力傳播遊民作為社會的底層不是因為好吃懶做,認為當大家知道就不會支持灑水議員;努力的傳遞228跟白色恐怖還有黨產的故事,認為當大家知道國民黨政府如何壓榨人民,有很多不當黨產,所做出的選擇會是打倒國民黨、消弭黨產所造成的不公平選舉;當大家認識到台灣可能喪失(或從來不是)作為一個國家的主體地位時,我們就會毫無猶豫的主張台灣獨立

所以在死刑這個議題上,主張廢死者常假設當大家「都知道死刑跟犯罪率關聯性甚低」、「司法判決常有誤判與冤獄」、「死刑不足以撫慰受害者」、「死刑的成本未必較低」,就會揚棄死刑。

可惜資訊的獲取與認同的價值與決定,甚或跟對錯是兩碼子事,知道同性戀在現今制度下的平等,可能的行為選擇有可能是「甘我屁事」、「你們努力加油吧!」;知道228事件跟白色恐怖的歷史後,結論可能是「讓我分杯羹」「我還是要待在國民黨」;知道台灣喪失國家主權地位,隨之而來可能的是更不自由、更不公平的社會現狀,但是所作出的選擇可能是「不要惹老共不開心」、「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我們都是中國人」;所以在知道「死刑的效果跟想像中的效果沒那麼接近」,人們所做出的價值選擇或許是「寧可錯殺一百不可放過一個」、「我相信保留死刑還是有用的」、「人格養成問題跟他要不要死是兩回事」。

我們面對種種的社會問題人們有各式的社會處方主張,而在「正常的」民主社會裡社會制度以民意「投票」依歸為導向,面對種種社會問題筆者無法為各種資訊獲取後的價值做對錯的評斷。當然然筆者有自己的選擇(筆者最討厭的就是沒意見了XD),到頭來筆者能做的還是只有傳遞一下資訊,希冀大家可以在獲取充足資訊後做出選擇並對之作出判斷。

因為因緣際會下,很常在司法院的事務會議中打雜,在打雜的過程中學習了很多,最近覺得很有收穫的是參與焦點團體量刑會議的紀錄,席間除了在法律領域常見的院、檢、律還有焦點團體的代表們會與會。從焦點團體的代表發言過程中得知有許多人相較於事情發生時嘴砲式的的表彰自己的正義感,仍默默的在自己的領域下去幫助被害人甚感欣慰。雖然按讚數不一定代表什麼,但它多少表彰了一個團體、一些事物在網路社會受到關注的程度,在一個主流論述以宣稱不執行死刑枉顧被害人權益的社會裡,一個透過國家制度設立的財團法人卻不到千人關注,怎樣都覺得有點諷刺(更諷刺的是許多支持廢除死刑之人反倒是關心被害者保護制度之人),我們的社會究竟是真心關心不幸事件的被害人?還是只是「嘴巴說說」的關心被害人?「嘴巴說說」社會病了,但漠視社會議題;「嘴巴說說」尊重專業,但是法律人跟犯罪學者的主張就算了;還是只是逃避複雜問題,而選擇用簡單方式解決?(而這樣的淺碟式關注造成的就是專家普遍同意的被害人保護制度的不足,就在人們在獵巫下獲得高潮後又被忽略。)還是人類誠如星際效應中傑出的曼恩博士一樣跟老布蘭德博士所做出的算計,我們僅在乎自己的死活而以,要人類為了自己以外之事務奮鬥只是妄想。還是其實我們根本不在意那個些逝去的生命,我們只要讓自己看起來是正義?所以作為被害者的洪慈庸反對死刑,仍能加以譴責。能做的實在是不多,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愛心代碼是5850,在網路上買東西要捐電子發票,可以填5850這個號碼,別在嘴巴說說吧!正義的鄉民們。(還有台灣現在還是死刑國家,近四年也都有陸續執行,與其扎一個稻草人用力打或許關心被害人保護制度更有機會改變這個世界吧!)

p.s本篇筆者特別逃避一些困難的哲學論點,一來是筆者還沒自信可以消化後傳達給大家,二來也怕錯誤論述造成誤解,有興趣的人可以進一步參考李茂生老師的部落格有相關文章或是許家馨老師的文章,李老師的風格跟立場非常鮮明,如果支持死刑制度者就是不想點閱;可以先看看許家馨老師的文章,其對於應報主義有相當精彩且深入的論述,且結論上老師不排除支持死刑這個選項,可做立場相近者的參考。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法律白話文PLM:死刑存廢的百年論辯(一)-從刑罰的目的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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