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維護消費者權益,重申《醫殯分流》之市場秩序

◎吳孟宗

本人於日前階段性任務已完成,由現任新北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陳理事長接棒,銜續服務會員業務以及現階段《醫殯分流》任務,以完成廣大會員之盼!

作者希望《醫殯分流》任務能夠完成。(資料照,記者陳賢義攝)

鑑於《殯葬管理條例》第65條規定「醫院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但本條例2011年12月14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經核准附設之殮、殯、奠、祭設施,得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後繼續使用5年,並不得擴大其規模;其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本條例落日期限將至,此法案歷經所有業者10年努力發聲得以三讀立法,本會本於維護會員權益,為產業之不平發聲,再次呼籲主管機關務必執法落實以維護市場公平秩序,免於「是法不信於民也」之況發生,讓業者得以取得一產業公平競爭之市場。

本人從事殯葬服務業多年,蒙同業信賴,擔任兩屆新北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主張「醫殯分流」政策落實執行,是本會會員的共識與付託,也是我們本於適法以實際行動表達尊重法制及保障消費者權益為念的堅定立場,然日前報載「『醫院太平間』能否暫設牌位區,應回歸市場機制」一文企圖混淆視聽,於此不得不回應李先生的謬論:

1.李先生所謂目前國內各醫院太平間委外經營,受委託殯葬業者有數十家之多,實在是誇大其辭,企圖把多數業者都歸在經營醫院太平間之列,但真正經營醫院太平間業者充其量不過10餘家,而內政部登記合法的殯葬業者超過4000家,且由李先生所屬協會組織結構可瞭解,背後影武者即為盤據台灣醫療院所太平間最多的業者,避談實務上醫殯不分導致的種種亂象,其是何居心著實令人不解?

依台灣習俗頭七以前不火化,不辦告別式,而因擇日或其他因素,超過10天者也所在多有。(資料照,記者鄭淑婷攝)

2.文章內敘述:醫院短暫豎靈後事處理結束後,牌位即引至家中或廟宇供俸,何來將牌位設置於醫院之說。該文謬論是主張,病患不幸往生後,即豎靈於醫院至奠禮結束後,是「短暫」的!依台灣習俗頭七以前不火化,不辦告別式,而因擇日或其他因素,超過10天者也所在多有,這就是李先生所謂的「短暫」嗎?而這項主張,更是視《殯葬管理條例》第65條規定「醫院不得附設殮、殯、奠、祭設施。」為無物,其藐視法律的態度,實令人無法苟同。

3.而文末,李先生又試圖利用內政部3月26日召開座談會中部分縣市代表的看法,取代該會議主席裁示「依《殯葬管理條例》第65條規定,醫療院所不設置斂、殯、奠、祭設施,擺設靈牌位既為奠祭儀式之一環,依上開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即不得設置。」只能說是再一次證明李先生想以錯誤、片面的陳述來達成其誤導各界視聽的企圖。

如報載,李先生擔任「中華殯葬禮儀協會副秘書長」要職,理應對殯葬產業及相關法規有必要之瞭解,發生以上種種謬誤,實令人費解,更是證實僅為所屬集團自身利益發聲,種種不合理的現象正有了合理的答案。

台北、台中等地殯葬處皆積極規劃增設冰櫃、禮廳等設施。(資料照,記者蔡亞樺攝)

本會呼籲落實執行「醫殯分流」政策,導正殯葬業的商序,是代表大多數殯葬業者表達心聲,同時更希望尊重立法的精神,善意提出建言,呼籲各級政府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以免在5年寬限期(2017年7月1日)屆至時,因設備不足等因素,導致知法違法的情況發生。近期台北、台中等地殯葬處皆積極規劃增設冰櫃、禮廳等設施,就是正視此問題並積極尋求解決的最佳明證。

站在保障消費者權益的立場,我們也支持應回歸市場機制,正因如此,醫院往生室就不應再讓單一業者承包,造成壟斷,讓消費者的選擇決定之權受到嚴重侵害。我們更堅決反對李先生「醫院能否暫設牌位區是供需問題,而非法令問題,政府不宜過度干預。」的說法,因為不論如何回歸市場機制,都必須以合法為前提,也惟有尊法、守法,產業才能在公平的基礎上健康、永續的發展。

(新北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榮譽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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