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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憲盟觀點》推動憲改,現在還應加強些什麼?

賞味期限即將失效的馬總統已經公開反對修憲門檻下降,然他作為一日的合法總統,就不該輕忽其政治影響力。現會議圓滿獲致共識,公民團體自應帶著會議結論去拜會各主要政黨負責人,邀請其對立即公開承諾推動修憲。

全憲盟/洪裕程

5月2日,由公民憲政改革推動聯盟、全國憲改聯盟、台灣教授學會、經濟民主連合、李登輝民主基金會所共同主辦的「台灣憲改藍圖會議」順利召開:由李前總統親任榮譽總召集人,立法院王院長致詞,國、民兩黨在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之召委報告各政黨修憲目標與底線,小黨與公民團體代表報告修憲訴求。

「台灣憲改藍圖會議」順利召開,由李前總統親任榮譽總召集人。(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會議最後,與會之300位代表達致高度共識:採兩階段修憲,第一階段應處理 課題為修憲門檻降低、選舉權年齡降低、政黨門檻降至百分之三,擴大增補人權保障;至於涉中央政府體制與國會選制的課題,均保留到下階段修憲,成為 即將產生的新總統與新國會的重責大任。

要通過修憲提案交給公民複決的立法院,似乎也已經做好該有的準備:成立修憲委員會,召開10場公聽會,並為了配合明年1月16日的大選同時舉行修憲複決公投,本會期也確定延會到6月16日,讓修憲提案需公告6個月的法定修憲程序得以滿足。延續去年318太陽花學運,及1129九合一大選之民心思變的沛然社會意見,凝聚為憲政高度的改革訴求,運動推展至此,似乎堪稱順利。

要通過修憲提案交給公民複決的立法院,似乎也已經做好該有的準備:成立修憲委員會,召開10場公聽會。(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然而,我們也不能忽略掉目前已經出現的阻力,甚至是未來必須因應的隱憂。在公民團體要把修憲工程交棒給立法院的此刻,我們仍帶著滿心的急切與關注,規劃著下個階段修憲運動還應該加強些什麼?

1. 因應主要政黨提出前述修憲共識之外的爭議主張

我們注意到國民黨在修憲的共識議題之外,還提出兩個較具爭議的課題綁在一起。其中配合朱主席主張內閣制精神的「恢復閣揆同意權」,由於涉及中央政府體制到底該採取總統制/內閣制,需要許多憲法條文之配套措施,不應單獨變更,希望能夠排除在第一階段修憲的正當性很大;其次是「不在藉投票」的主張,牽涉到在中國半長期旅居的上百萬國民是否得採取通訊投票,事涉國家安全與兩岸之間的政治現實困境。應該也不容易獲得全體國民普遍的安心和認同。因此接下來,公民團體就有義務要向社會積極澄清現階段必須先擱置此兩項主張的現實性,從而化解修憲破局的可能性。

國民黨在修憲的共識議題之外,還提出兩個較具爭議的課題綁在一起,有可能讓修憲破局。(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2. 發揮公民監督力量,敦促立院即時完成修憲提案

根據現行憲法規定,立法院通過修憲提案需要跨越極高的雙3/4門檻,換言之,只需要有1/4的少數委員非理性地杯葛就可以壞事。於此,公民團體責無旁貸的任務,除了訴求新憲應降低門檻之外,現階段就是要擴大召喚社會民眾認識修憲的正當性與必要性。

我們注意到:賞味期限即將失效的馬總統已經公開反對修憲門檻下降,然他作為一日的合法總統,就不該輕忽其政治影響力。國民黨朱主席、郝副主席因參加國共論壇與朱習會,遺憾未能親臨全國憲改藍圖會議宣示,因此連帶民進黨蔡主席、親民黨宋主席、台聯黨黃主席均未能親臨;現會議圓滿獲致共識,公民團體自應帶著會議結論去拜會各主要政黨負責人,邀請其對立即公開承諾推動修憲。

除黨主席之外,六都市長作為台灣重要公共意 領袖,公民團體也經該積極邀請共襄修憲盛舉。最後, 公民團體應該不排除透過群眾集會遊行的方式,在6月16日立法院通過修憲提案的時限之前,展現督促國會不應怠惰修憲的社會力量。

(台灣二十一世紀議程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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