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解釋令函」是全民納稅的痛苦來源

古芳瑜

近日來不管「亞投行」或「阿帕契事件」,全民所關心的是,最後是否又全民買單,因為那是全民納稅的血汗錢。何況財政部身為國庫掌櫃,徵收課稅是否公平正義?已因為沒有證據的舊有稅制──「解釋令函」,導致其公權力大過一府五院。

東吳大學法律系專教授陳清秀談起實務界令人痛心的案例:一個緩課股票(個案)面額有三億元,公司倒閉,導致財產縮水,經過法院查封拍賣,只賣了兩千多萬元,國稅局竟然跟該公司課稅一億兩千萬元。曾經寫文章建請賦稅署應該要修正廢止這個解釋令,「這不公不義嘛!違反量能課稅原則。」賦稅署研究了一個禮拜之後,透過網路回覆表示,他們研究結果是函釋非常妥當。陳清秀說:「意思是說呢!人家兩千多萬元的所得,你課一億二千多萬元,這是非常妥當!這是『殺雞取卵』的課稅模式,我們今天的課稅都是這種『殺雞取卵』,我們國家能永續經營嗎?」

臺大法學院教授陳志龍在文中表示,國稅局搬出「經濟的實質的宏觀角度」的理由就要課稅,令輿論譁然。(記者陳志曲攝)

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暨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日前發表一篇「只有《租稅證據法》,才是人權保障的行政法院?」其內容中國稅局搬出「經濟的實質的宏觀角度」的理由就要課稅,令輿論譁然。

日前媒題也報導,「財團長年挖國有地礦產金山銀山,卻每個月只付621元?」民進黨立委吳宜臻指出財團之所以用低價租國土,是因國有財產署、林務局仍依據「前行政院長蔣經國」在1978拍板的租金標準,將國土租給財團使用。吳宜臻質疑,1978年時,人均所得才43290元,但目前人均所得早就成長9倍之多,達到372450元,「這規定30幾年來沒有變更過,實在太誇張!」吳宜臻也爆料,其實農委會曾在去年去函財政部,希望提高租金至8%,卻遭財政部以「無調整之必要」回函打槍。

這就是沒有證據的舊有稅制「解釋令」,導致財政部公權力大過一府五院之因,也是全民納稅的痛苦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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