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開講》白袍醫師也要搞黑箱?

◎洪國華

醫師公會理事長兼立法委員蘇清泉委員表示,有鑑於日前某位醫師因為替保險公司出具鑑定意見書,而遭到病人不理性的攻擊而受傷,呼籲全體醫師同道,暫時不要出具任何鑑定意見,並且蘇委員所屬的黨團還希望建立鑑定人身分保密制,以避免醫師因為提出鑑定意見而受害。

醫師公會理事長兼立法委員蘇清泉委員。(資料照,記者王敏為攝)

乍看之下這種說法相當合理,基於保障鑑定醫師的人身安全,似乎是有必要把醫師身分保密,否則要是醫師做個鑑定就會被病人攻擊,那以後還有誰敢做鑑定?但筆者不禁想問,鑑定意見直接關係到被鑑定人的利益,如果連利害攸關地當事人都不能知道是誰做鑑定的,那以後要怎麼去質疑鑑定有沒有背離專業或是具有瑕疵?

以往醫療糾紛訴訟中,最讓被告醫師詬病的就是,認定他們治療病人過程中有疏失的機關,他們的鑑定人通通不具名,所以無法在法庭上詰問這些鑑定人,來捍衛自己訴訟上的權利,更質疑這種認定醫師有過失的醫糾鑑定,根本就是黑箱鑑定。怎麼換自己坐在鑑定人這個位子上的時候,就換了腦袋,反而認同鑑定人身分應該保密?

甚至會當鑑定人的專業人士,可不是只有醫師,舉凡學者、會計師、建築師、技師、不動產估價師等等都有可能會在理賠或是訴訟案件上擔任鑑定人,卻沒看他們因為個案遭到受害人攻擊。甚至,如果用同樣的邏輯,以後法院寫判決、檢察官起訴犯人、律師提告,也大可表示,為了避免被判決敗訴的被告攻擊,所以偵查審判過程中,大家都要蒙面執行職務,而且在任何訴狀文書中都不具名?請問醫師公會,如果你是被判決敗訴的被告時,難道不會質疑這種判決根本就像是之前教育部的課綱委員會一樣,一整個就是黑箱嗎?

有醫師因鑑定受害,所以就要保密鑑定,這種把鑑定黑箱化的做法,只會讓鑑定失去意義。(資料照,記者林惠琴攝)

筆者認為,如果鑑定醫師真的因為提出鑑定意見而遭病人攻擊,本來就有刑事途徑來追究病人這些不理性的行為,檢察官在起訴的時候,大可依據被害醫師的建議,要求重判這些被告,並非因噎廢食,有醫師因鑑定受害,所以就要保密鑑定,這種把鑑定黑箱化的做法,只會讓鑑定失去意義,被質疑是黑箱而已。

(陽昇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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