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全面真軍》慈濟從頭到尾都不合法

◎全面真軍

近來柯文哲先生與釋昭慧法師因為慈濟在內湖的保護區開發案,引發一場隔空罵戰,市長說對方奇怪耶,儼然套用了酷酷嫂周美青攻擊他尫婿的名句;而昭慧法師也不甘示弱,說對方造口業,就差沒說謗佛者死了。

從雙方身份來看,釋昭慧是玄奘大學社會科學院院長,其自稱「平生不是慈濟人,只是路見不平第三人」,助拳行為尚遭慈濟證嚴上人讚聲「有義氣」,果真是情和義值千金;另一方面,柯文哲先生則是從臺大醫院急診加護中心主任,素人參政成為台北市市長,自稱「智商157的葉克膜創立者」,粉絲與支持者亦不在少數,雙方火力目前旗鼓相當,一場激戰看來在所難免。

現在我們回歸到雙方交火的導火線,內湖用地的都市計畫變更以及使用分區的限制,首先來看有關都市計畫變更的要件是什麼,在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規定,都市計畫經發布實施後,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當地直轄市、縣(市)(局)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應視實際情況迅行變更:

一、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時。
二、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時。
三、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之需要時。
四、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時。

從以上法條我們發現一件有趣的事情,都市計畫制定與變更的有權單位實際上一直都是台北市政府。而且變更的要件仍以有重大災變之搶救或預防、或是國防、經濟或是重大建設興建之公益需要才得以進行。但是從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57次委員會議紀錄可以看見,這件用地變更計畫案之申請,卻是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申請,你沒有看錯,是慈濟申請的!慈濟申請的!慈濟申請的!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遍!原因是因為他要蓋志工大樓,第一他不是都市計畫變更的有權單位、再來他所提出的計畫案跟前述的重大公益需要,好像也扯不太上關係,所以這件事情從頭到尾都不符合法定程序。

但是在慈濟2005年提出申請時,時任臺北市長、現任總統馬英九先生可以說是欣然同意,還立刻召開專案會議討論可行性,緊接其後的前臺北市長郝龍斌先生也仍然繼續召開會議,對此違背程序的申請方式視若無睹,看來佛法的力量真的是相當地偉大啊。

這幾天在釋昭慧法師開示,造口業者下地獄論後,又屢次見到她上政論節目,為慈濟甚至是全體佛教徒抱不平,認為反對開發者抹黑佛教徒,甚至中傷慈濟人名聲,如此崇高的品行,我本來以為其必然是腳踏七彩祥雲,後一見其代步工具是賓士車,果然是讓我見識到淨土與人間的差距,像我們這般世俗、汙濁的世人,還是不應該與超然於世俗外的佛教門人同處一世,故而柯文哲先生雖造了口業,但其拒絕慈濟入駐內湖這「五濁惡世」,實是大大的功德吶!

(本文經同意轉貼自全面真軍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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